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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只能查询本人的初试成绩。凡初试中有缺考、违纪或作弊科目的考生该科目初试成绩为0分。
二、兰州交通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为国家B类地区分数线,除个别专业外(如土木工程学院相关专业)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B类地区分数线的,均有机会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时间等国家分数线下达后另行通知,请关注研究生院主页通知。个别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在国家分数线下达后,依据国家分数线以及该学院一志愿上线情况再定是否单独划定分数线。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告。
三、若考生对初试成绩有疑义,可在规定的时间内(2月28日前),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初试成绩复查只对主观题评阅中有无漏判、成绩累计、登分、总分错误进行复查。
受理初试成绩复查截止时间:2013年2月28日中午12:00。
四、成绩复查程序
1.提交申请:考生本人填写并提交《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和《准考证》。
2.交纳复查费:根据甘价费〔1999〕269号文件规定,查阅各类已评阅试卷每人每科20元。
3.成绩复查:成绩复查由我校纪委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共同到省招办进行复查。
4.复查结果通知:复查结果(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请在3月3日到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领取。
五、外地考生成绩复查办理
外地考生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我办办理成绩复查手续,可以在本人下载填写《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并签字后,委托他人前来办理。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到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并为委托人交纳复查费。
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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