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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术学位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及陕西省省考试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拟定此录取办法。
一、录取成绩公示说明
1.复试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外语听力)30分+面试成绩70分+业务课一成绩(专业创作)150分+业务课二成绩(专业理论)100分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分【60分为合格线】)
2.总成绩=(初试成绩÷500)×50+(复试成绩÷350)×50
二、录取工作
(一)录取条件
1.复试总成绩不得低于210分。
2.同等学力加试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为合格。
4.在考试过程中无违纪行为发生。
(二)录取计划执行原则及办法
按照复试考试阶段公布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表(拟定)》的方案执行,遵循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排队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原则。
非全日制调剂生源录取分为校外调剂录取和校内调剂录取,其中校外调剂录取是按照总成绩和调剂志愿进行录取,校内调剂录取首先进行一志愿排队录取,如未在拟录取范围内,再次按照调剂志愿排队录取。
三、举报申诉电话
院监察处:029-88232891
院招生处:029-88222342、88247882
四、其他
1.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目前剩余31名,欢迎校内考生申请调剂,请于周三(4月10日)前在招生处登记。
2.西安美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成绩单及拟录取名单已在招生处门前的公告栏及招生信息网、西美招生处官微公布,考生可自行查看。
3.请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主要体检项目:胸透、心电图、常规检查(血常规、尿样等)】,于4月28日前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
4.拟录取考生的调档函和政审表,将同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5.本办法由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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