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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9〕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特制定以下调剂办法:
一、调剂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各学院在调剂工作开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本学院调剂办法。
2.具体调剂学科专业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3.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及复试科目详见《陕西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各学院调剂办法。
(二)分数及科目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19年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且满足各学院相关学科专业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需满足学院对调剂专业的其他条件;
5.需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三)调剂名单
1.各学院根据本学院调剂办法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并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2.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各学院应依据调剂考生的学业水平作为遴选依据,选拔确定调剂考生名单。
二、调剂程序
1.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并填写调剂信息,否则调剂无效。
2.各学院通过国家调剂系统向符合本学院调剂办法要求的拟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3.考生接到同意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同意复试”。
4.按申请调剂学科专业所在学院通知要求来校参加复试,复试具体事宜请及时查看各学院网站公告。
5.各学院及时公示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并在国家调剂系统对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6.调剂考生应在学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及时选择“同意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考生选择其中任一项后均不能再做更改。如调剂考生在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考生未在待录取通知规定内完成确认待录取状态,我校认为调剂考生自动放弃,一切后果考生自行负责。
三、联系方式
1.招生单位及代码:陕西科技大学(10708)
2.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sust.edu.cn/
3.研招办办公地点:未央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逸夫楼311
联系电话:029-86168200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4.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各学院网页。
陕西科技大学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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