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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复试成绩和拟录取
请考生选择所在学院(中心)查看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标注“待录取”的考生,即是已通过我校复试,同意拟录取为2019年硕士研究生,但该部分考生需经学校录取公示无异议及国家录取审核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的研究生。录取结果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1.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查询:(可点击查询)
2.调剂考生请近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待录取结果。
3.未被“待录取”的考生请自行联系其它研招单位,调剂办法见:“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4.如考生因工作或其他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请尽快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取消“待录取”状态。如果考生没有及时注消“待录取”状态,将可能会影响考生再次报考全国统招研究生,同时也会占用学校的招生计划,影响其它考生的录取。
5.想保留原工作的考生,可登陆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定向协议书》(可点击下载),申请办理定向培养。 定向生是指现为在职人员或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读研期间人事关系想保留在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的考生。定向生不用提交个人档案,其收到的“人事档案商调函”自动作废。
办理定向协议的程序为:2019年4月12日前,将协议(一式三份)递交或邮局特快(邮局EMS,不要使用其他快递)寄到辽宁师范大学研招办。开学后到学院领取经我校审批的《定向协议书》。
特别注意:报名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定向”的考生,务必按上述规定的时限和“办理定向协议”的程序办理《定向协议书》,否则,研招办在录取时将其录取类别定为“非定向”。错过申报定向的时间点,我校将无法再为其办理“定向”。
二、其它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研招办联系人:兰老师 、陈老师,电话:0411-82153737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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