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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校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 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桂中医大研〔2015〕20 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
招生复试、拟录取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复试、拟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我校复试、拟录取的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
(二)各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学校要求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
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我校执行国家下达的《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 类分数线。
(二)我校划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分数要求为:总分≥271 分,政治、英语≥30 分,业务课≥100 分。
四、复试差额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一般按学院、分专业,按照招生计划的 120%确定各专业复试人数,其中 1057 中医硕士及 1008 中药学的比例为110%。
五、第一志愿进入专业复试名单
按学院、分专业,根据上线类型,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第一志愿进入专业复试名单。
六、考生调剂
(一)校内调剂
符合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第一志愿未进入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可进行校内调剂。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校内调剂公告》。
(二)校外调剂
校内调剂后,若专业复试人数仍有缺额,采取校外调剂,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校外调剂公告》。
七、复试工作
(一)工作安排
我校拟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全部复试工作将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4 月 3 日完成,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排》。
(二)资格审核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复试期间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携带: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2.《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下载地址:http://210.36.99.22/lanmu/download/download.html),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3.应届本科毕业生:注册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以及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以及大学期间成绩单(可向档案所在单位要求复印,并加盖档案所
在单位公章);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http://www.chsi.com.cn/xlrz/),该报告申请周期较长,考生须尽快办理,并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前交至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因未通过认证或者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认证报告的考生,我校将不予拟录取,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同等学力的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等。
6.享受少数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 3 份,须考生亲笔签名,并用右手大拇指加按红印,下载地址:同《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身份证、户口本及学生证;往届毕业生--《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 3 份,须考生亲笔签名,现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下载地址:同《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身份证、户口本。
7.以上有关材料除《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定向就业协议书》以外,都需要提交复印件(身份证须复印正、反面),且统一使用 A4 纸,在复试报到当天上交。如发现资格不符、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入学后发现此类情况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复试内容
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技能及实践能力测试(专业学位考生)、同等学力加试、考生体检等。
按照教育部要求,对相关复试内容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1.专业课笔试
由学校研究生处组织考生进行闭卷考试。专业课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
2.综合能力面试(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成立复试小组:由各学院按二级学科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综合能力面试和专业技能实践能力进行考核。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5 人,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副教授以上人员担任。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考核内容:包括知识结构、逻辑思维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以及个人综合素质等,其中个人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科学态度、反应灵敏性、口头表达能力、兴趣爱好、理想抱负、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等。英语主要测试考生的英语听力及口语交流能力。
基本要求: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各复试小组须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面试结束后,复试小组须按百分制评定面试成绩、写上评语,提出是否同意录取的建议,并将面试结果和现场记录签名后交所属学院教学办,由教学办签署意见后统一交至学校研究生处。
3.专业技能及实践能力测试
中医、中药学、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复试小组应更加注重对专业知识应用与专业能力的考查以及实践经验和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考核方案由各学院制订并执行。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招生当年 9 月 1 日前可毕业的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还必须加试 2 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5.考生体检
考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四)复试纪律
1.各学院应选择责任心较强,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的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
2.各学院应加强对复试小组和工作人员的遴选、管理及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各项考核内容占复试成绩比例如下:
学位类型 |
专业课 |
综合能力面试 |
专业技能及 |
|
笔试 |
(含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
实践能力测试 |
|
|
|
|
|
|
|
|
学术学位 |
35% |
65% |
---- |
|
|
|
|
专业学位 |
35% |
30% |
35% |
八、拟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录取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我校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的录取原则,按学院、分专业,根据考生进入复试类别(优先顺序:第一志愿>校内调剂>校外调剂)按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50%+复试成绩×50%
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我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学科专业布局、导师培养能力及科研经费情况对分专业计划进行适度调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概不予拟录取:
1.政审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录取成绩不满 60 分。
4.综合能力面试(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或专业技能及实践能力测试成绩不满 60 分。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满 60 分。
6.未通过或未完成学籍或学历审核。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五合大道 13 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
邮政编码:530200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科
联系电话:0771-3132106
传真号码:0771-3139219
电子信箱:gxucm_y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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