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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精神,在《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的具体指导下,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1、我院成立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做到组织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科学合理设计复试工作程序和办法,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操作,使复试工作过程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
2、接受本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接受研究生招生复试巡查组的监督、监查。
三、复试名单确定
1、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院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和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各专业相关复试分数线。
2、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3、我院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经学校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4、我院各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方面的考核:
(一)外语口语与听力考核20%(100分),在面试时进行测试评判。
(二)专业知识考查40%(200分),笔试形式。
(三)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技能考查40%(200分)。
(四)在复试中,还将参考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成绩、英语能力证明(雅思或托福)、课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行为、公益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的表述资料、业绩记载、奖项证书等材料。
在复试过程中还应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核:由亚欧商学院党组织组织实施,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主要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合格,低于300分为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亚欧商学院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成绩×0.4)进行排序后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行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调档函和政审表。
六、复试日期
亚欧商学院统一复试时间为在2019年3月27至3月28日,具体日期以复试通知书为准。
复试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谈家塘路155号紫竹国际教育园区A1号楼华东师范大学亚欧商学院
复试日程安排请详见亚欧商学院复试通知书,通知书将于2019年3月22日前发至每位复试考生邮箱。
七、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考生报到当天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时请考生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概不退还):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2、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初试准考证(如丢失请于3月1日-4月30日登录中国研招网系统打印);
4、现场确认时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本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7、科研成果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
8、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和本科结业)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四级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其他语种)和8门本科的专业必修课程考试合格的成绩单。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八、调剂复试
我院不接收调剂复试。
九、招生体检
今年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两个文件执行,请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仔细自己身体状况比对,如有不符合情况及时提出咨询,以免到新生入学体检检查出问题被取消入学资格。
被录取考生在下载调档通知时还需填写自己的病史。
十、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学校按规定对复试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1-54344605,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亚欧商学院联系方式,电话:021-61911353,邮箱:academicoffice@aebs.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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