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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会议要求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统一部署,现制定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考生切身利益,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工作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
副组长:分管纪检监察、本科教学、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以及学院主要负责人
职 责:统筹协调,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协调落实全校2019硕士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院党委副书记和院党委纪检委员
成 员:各学科(领域)负责人,各学科导师代表
职 责: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3、学科(领域)复试工作小组
学科(领域)复试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博士学历/学位等同副教授职称),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根据参加复试的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专业复试工作小组。
学科(领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科(领域)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成 员:纪委监察处、督导处、研究生院等部门工作人员
职 责:全面监督、检查各学院(学科)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监督举报电话:0731-84638210(研招办 12教405)
0731-84618683(校纪委 行政楼103)。
5、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
成 员: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学科负责人、导师代表
职 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统考考生必须符合A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
符合国家线要求的合格生源比较多的学科(领域),可根据本学科(领域)的实际情况,在不低于国家线且将差额复试比例控制在1:1.2—1:2的基础上,确定复试线要求,经研究院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2.参加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满分=500分的学科(领域)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55分,满分=300分的学科(领域)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150分;满分=100分的考试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25分,满分>100分的考试科目的单科成绩不低于51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在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总分降50分,单科降15分,调剂考生需达到同样分数要求
4.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的考生请携带有关证件提前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成绩以加分后计算为准。
5.鉴于我校一志愿生源充足,各专业不接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破格参加复试。
四、调剂
(一)调剂程序
1.研究生招生办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在调剂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
2.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各类调剂考生均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填写调剂志愿)。
3.各二级招生单位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4.调剂考生复试后,研究生招生办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二)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2.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规定的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一般不跨学科门类及一级学科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三)接收调剂规则
1.接收调剂考生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2.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自定选拔标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考生选拔规则,具体见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
4.每一批次调剂系统开放的时间不低于12小时,前一批次的调剂通知发送后,解锁未通知复试的调剂志愿;复试结束后,若还有调剂缺额,学校再次开放调剂系统接受考生申请,学院重新确定并公布筛选条件,前一批次落选的考生如符合条件需重新提交调剂申请。
5.除特殊的专业学位外,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可以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调入全日制。
五、复试与录取
(一)时间安排
各学院在2019年3月29日-4月4日内完成复试工作。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二)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招生学科有特定学历学位条件和学术水平的,由招生学科(领域)审定,具体安排请见复试通知。
(1)应届考生所需携带的材料
① 本人准考证(登陆研招网打印);
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⑥还未毕业但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验证考籍卡(证)、填写承诺书,保证2019年9月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⑦湖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2)往届考生所需携带的材料
① 本人准考证(登陆研招网打印);
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⑤ 湖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3)其它情况
①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在复试时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②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③复试相关表格可在我校研招网下载:(http://yjsy.hunau.edu.cn/yjszs/sszs/xgxz_1595/)
(三)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安排见研究生院主页通知。
体检在湖南农业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为90元,由校医院收取,体检前须准备一寸照片一张。
(四)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复试的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的考核等,其中面试要保证每个考生的考核时间为20—30分钟。
复试的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见招生目录。
2.英语听力测试和英语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听力、口语各50分。
3.综合面试:满分250分,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察,具体面试形式由学院自定。
4.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门类调剂的考生(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主干课程。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会计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6.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课程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的组织和程序
复试由学院(学科)复试小组组织实施,详见各学院(学科)复试工作方案。
(六)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50分) 四部分组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
(七)录取规则
1.各学院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②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④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⑤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⑥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⑦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⑧体检不合格者。
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48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19年5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八)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须于5月16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照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否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5月16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寄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复试的纪律和要求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对本院、本学位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和巡视制度。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学校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复试方案公开、复试名单公开、复试成绩公布以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在规定时限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六.奖助学金
录取形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录取形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奖助学金,一般不安排住宿,且须须知晓并签字认可《湖南农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告知书》。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2. 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3. 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初试成绩;
4.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研究生院代章)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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