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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今年土木工程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长:杨波
副组长:马骥
成员:杨庆山 华建民 谢强 丁选明 王卫永 王宇航 王桂林 杨荣华 陈朝晖 杨溥 狄谨 姚刚
秘书:李江涛 刘丽娟 罗云菊
二、复试资格分数线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分数线为 “重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规定的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
1.“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总分320分、单科50分(满分100分)、单科80分(满分150分)。
2.“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总分340分、单科50分(满分100分)、单科80分(满分150分)。
3.“少高计划”、“退役士兵计划” 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总分270分、单科45分(满分100分)、单科60分(满分150分)
三、招生人数
目前我校下达的我院全日制硕士招生总指标如下:
专业
|
指标
|
推免录取人数
|
统考可招人数
|
土木工程
|
121
|
60
|
61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143
|
48
|
95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4
|
0
|
4
|
交通运输工程
|
4
|
1
|
3
|
建筑与土木工程“少高计划”
|
4
|
0
|
4
|
建筑与土木工程“退役计划”
|
4
|
0
|
4
|
合计
|
280
|
109
|
163+4少+4退
|
四、复试工作
1、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3月14日上午9:00-11:30报到,地点:重庆大学B区第二综合楼一楼大厅;
(2)3月14日下午15:00-17:00笔试,地点:重庆大学B区第二综合楼(具体地点报到时查询);
(3)3月16日上午8:30面试,地点:重庆大学B区第二综合楼(具体地点报到时查询)。
2、报到及资格审查
(1)3月12日上午9:00后考生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z.cqu.edu.cn/下载考生本人的复试通知书;
(2)3月14号(周四)上午9:00-11:30,参加复试的考生凭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试报到所需资料到重庆大学B区第二综合楼(B二综)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
3、复试报到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
(1)按照“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重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中“复试资格审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详见http://yz.cqu.edu.cn/news/2019-03/1285.html。需要带2张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证件照片(复试考核表用、体检用);
(2)参加复试需缴纳复试费150元;
(3)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4、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口语面试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政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单列)。
(2)复试笔试科目:
专业
|
笔试科目(满分100分)
|
土木工程
|
《结构力学》或《土力学》或《道路勘测设计》或《测量平差基础》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结构力学》或《土力学》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测量学》
|
交通运输工程
|
《道路勘测设计》
|
五、考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工作
1、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求和作为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并以入学考试总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
其中,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7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20%+外语面试成绩×10%。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公布成绩
3月18日,公布考生“复试总成绩”和“入学考试总成绩”。
3、确定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部分拟录取考生同时确定专业的录取方向)
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各专业分别进行排序拟录取工作,部分拟录取考生需同时确定专业的录取方向。
(1)按照报考专业“土木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分别进行排序、拟录取工作。
(2)“土木工程”和“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的录取方向及拟录取方案详见“附录:2019级‘土木工程’及‘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统考硕士复试招生拟录取方案”(简称“拟录取方案”)。本细则公布的我院硕士招生总指标(详见本细则“三、招生人数”),“第一次划拨招生指标(250人)”适用于“拟录取方案”中的“第一批”和“第二批”招生,“第二次划拨招生指标(30人)”适用于“拟录取方案”中的“第三批”招生。其中,“第二批”中 “土木工程”和“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各方向录取的具体招生指标,我院将于3月16日前公布。
(3)3月18日,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拟录取,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签名确定拟录取专业,部分考生选择并签字确定“土木工程”和“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的录取方向。如果未参加现场签名,视为考生自己主动放弃被拟录取资格。
4、确定指导教师
我院将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指导教师。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考生自己联系对应专业及专业录取方向的导师。在双选纸质表上,考生和导师同时签字确认(一式三份,导师、考生、学院各一份)。双选表于3月21日前交至学院208办公室。如果未按时提交双选表,视为考生自己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六、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本校应届生除外),带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证件照片一张(体检用)、体检费,到我校校医院体检。
体检时间:3月15日上午 8:00-11:00或3月18日上午 8:00-11:00空腹体检。
地点:重庆大学A区校医院
七、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发放,预计2019年6月中下旬。
八、其他
复试咨询电话:023-65123363。监督投诉、学院纪委电话:023-65121983。
统考初试上线的考生,请按照细则要求的时间报到参加现场复试,我院将不对每个考生单独通知。
其它未尽事宜,参见重大校研“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等招生相关文件。
2019级硕士统考复试招生工作流程及政策以本细则为准。
本细则的解释权属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土木工程学院
2019年3月12日
附录:
2019级“土木工程”及“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统考硕士复试招生拟录取方案
1、第一批:拟录取考生中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前50%的考生
注: 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序,不区分初试、复试笔试科目。
2、第二批:拟录取考生中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后50%的考生
注: 在第二批中若出现某录取方向招满、该方向导师均无招生指标的情况,学院有权进行院内录取方向调剂。
3、第三批:学校追加指标
我院在3月18日已经确定拟录取名单之后,如果学校再次划拨追加招生指标或后期有考生主动放弃被拟录取的补录指标,考生将按照“第一批”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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