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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在统考初试合格后,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以上笔试课程;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一)、(二)、(三)、(四)、(五)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013年报考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报名方式。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二)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
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报名网址: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我校按照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确定考生复试资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三)现场确认:
“哈尔滨商业大学报名考试点”的所有考生须本人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日期: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北校区A区主楼8楼0823室(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必须携带各类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如有需要,考生可在现场确认前到权威机构进行学历认证。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情况,将扣留伪造证件。
(五)准考证打印: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个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具体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详见我校2013年学术型专业招生目录和201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目录或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目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由我校组织安排,届时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
2.复试内容:1.专业课笔试;2.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英语水平(含听力和口语)等。
3.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报考条件),复试时还须加考相关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见专业目录备注)。加试方式为笔试。
4.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
5.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6.复试阶段对考生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注意事项
(一)2013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和推免生人数暂参照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列出,仅供参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和推免生人数将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推免生计划为准。
(二)下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后标有“★”表示该专业具有一级学科授予权,标有“▲”表示该专业为省级重点学科。
(三)考生网上报名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公告,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四)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档案等人事关系不能脱离单位,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或委培。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研究生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各项通知,均在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六)学校无参考书订购业务,请考生自行购买。
学校主页:www.hrbcu.edu.cn
研究生学院主页:http://yjsc.hrbcu.edu.cn
研招办电话:0451-84892021
研招办E-mail:yzb@hrbcu.edu.cn
(六)有关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相关信息请与我校MBA、MPA教育中心联系。
MBA、MPA教育中心电话:0451-84865172、84865020
MBA主页:http://mba.hrbcu.edu.cn
MPA主页:http://mpa.hrbcu.edu.cn
MBA、MPA教育中心E-mail:mbampa@hrb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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