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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校2019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接收推免生复试、拟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客观评价,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我校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在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接收推免生工作包括:接收推免生复试、拟录取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复试、拟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我校复试、拟录取的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招生事务的日常管理。各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学校要求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
三、复试工作
(一)工作安排
我校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安排在 2018 年 10 月 16~18 日进行,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 2019 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安排》。
(二)操作流程
1.考生网上报名(9 月 28 日~10 月 8 日):考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2.发送复试通知(截止到 10 月 8 日):学校网上审核考生信息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三)资格审核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复试期间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持有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2.《 复 试 政 审 表 》 1 份 ( 下 载 地 址 :http://210.36.99.22/lanmu/download/download.html),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1 份(来源地址:https://my.chsi.com.cn/archive/bab/index.action)。
4.正式成绩单原件 1 份(包含所修全部课程,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红章)。
5.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各 1 份。
6.以上有关材料如发现资格不符、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复试、拟录取资格;入学后发现此类情况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复试内容
按照教育部要求,对相关复试内容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1.综合能力测试(含专业基本理论及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办法如下:
(1)成立考核小组:由各学院组织。按二级学科组成有指导教师在内的 3~5 人的复试考核小组,小组成员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副教授以上人员担任,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生的复试工作。
(2)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本理论,知识结构、逻辑思维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以及个人综合素质等,其中个人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科学态度、反应灵敏性、口头表达能力、兴趣爱好、理想抱负、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等;英语主要测试考生的英语听力及口语交流能力。
(3)基本要求:考生测试时,各复试小组须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学科各复试小组的测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测试结束后,复试小组须按百分制评定测试成绩、写上评语,提出是否同意录取的建议,并将测试结果和现场记录签名后交所属学院教学办,由教学办签署意见后统一交至学校研究生处。
2.专业技能及实践能力测试(专业学位考生)中医、中药学、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复试考核小组应更加注重对专业知识应用与专业能力的考查以及实践经验和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考核方案由相应学院制订并执行。
3.考生体检
考生体检由研究生处组织。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五)成绩评定
根据各项考核成绩按百分比计算复试成绩。各项考核内容占
复试成绩比例如下:
学位类型 综合能力测试(含专业基本理论 专业技能及实践 及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能力测试
学术学位 100% ----
专业学位 65% 35%
四、拟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办法
先分学院,再按专业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及体检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概不予拟录取:
1.政审不合格;
2.体检不合格;
3.综合能力测试或专业技能及实践能力测试成绩不满 60 分;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籍或学历审核。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五合大道 13 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
邮政编码:530200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科
联系电话:0771-3132106
电子信箱:gxucm_y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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