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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
一、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
我校“2019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下表,不在此目录中的专业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不接受报考。各专业初试科目与普通计划招生初试科目相同,可查看我校2019年普通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2019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
院系代码
|
院系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02
|
经济学院
|
020101
|
政治经济学
|
002
|
经济学院
|
020104
|
西方经济学
|
002
|
经济学院
|
020106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002
|
经济学院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002
|
经济学院
|
020203
|
财政学
|
002
|
经济学院
|
020204
|
金融学
|
002
|
经济学院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002
|
经济学院
|
030403
|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
002
|
经济学院
|
025100
|
金融
|
002
|
经济学院
|
025400
|
国际商务
|
003
|
法学院
|
030101
|
法学理论
|
003
|
法学院
|
0301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003
|
法学院
|
030104
|
刑法学
|
003
|
法学院
|
030105
|
民商法学
|
003
|
法学院
|
030106
|
诉讼法学
|
003
|
法学院
|
030107
|
经济法学
|
003
|
法学院
|
030109
|
国际法学
|
003
|
法学院
|
0301Z1
|
中国民族法学
|
003
|
法学院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003
|
法学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
|
004
|
管理学院
|
120201
|
会计学
|
004
|
管理学院
|
120202
|
企业管理
|
004
|
管理学院
|
120203
|
旅游管理
|
004
|
管理学院
|
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004
|
管理学院
|
120401
|
行政管理
|
004
|
管理学院
|
120403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004
|
管理学院
|
120404
|
社会保障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0301
|
社会学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0303
|
人类学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0304
|
民俗学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0401
|
民族学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0402
|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04Z5
|
民族政治学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60100
|
考古学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65100
|
文物与博物馆
|
006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050101
|
文艺学
|
006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050103
|
汉语言文字学
|
006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050105
|
中国古代文学
|
006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050106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006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050301
|
新闻学
|
006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050302
|
传播学
|
006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00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008
|
历史文化学院
|
030404
|
中国少数民族史
|
008
|
历史文化学院
|
0602Z1
|
★历史地理学
|
008
|
历史文化学院
|
0602Z4
|
★中国古代史
|
009
|
教育学院
|
030405
|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
009
|
教育学院
|
040101
|
教育学原理
|
009
|
教育学院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009
|
教育学院
|
040104
|
比较教育学
|
009
|
教育学院
|
040106
|
高等教育学
|
009
|
教育学院
|
0401Z1
|
民族教育学
|
009
|
教育学院
|
040116
|
心理健康教育
|
009
|
教育学院
|
045103
|
学科教学(语文)
|
009
|
教育学院
|
045111
|
学科教学(音乐)
|
010
|
音乐学院
|
1302Z1
|
★音乐学
|
010
|
音乐学院
|
135101
|
音乐
|
011
|
藏学研究院
|
0304Z4
|
★藏学
|
012
|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
|
050102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012
|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
|
050104
|
中国古典文献学
|
012
|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
|
050107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012
|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
|
050108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013
|
外国语学院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013
|
外国语学院
|
0502Z1
|
翻译学
|
013
|
外国语学院
|
050202
|
俄语语言文学
|
013
|
外国语学院
|
050205
|
日语语言文学
|
013
|
外国语学院
|
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013
|
外国语学院
|
055101
|
英语笔译
|
014
|
蒙古语言文学系
|
050107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015
|
维吾尔语言文学系
|
050107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016
|
哈萨克语言文学系
|
050107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017
|
朝鲜语言文学系
|
050107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018
|
美术学院
|
130400
|
美术学(美术文产研究)
|
018
|
美术学院
|
130400
|
美术学(中国画研究)
|
018
|
美术学院
|
130400
|
美术学(视觉艺术设计研究)
|
018
|
美术学院
|
135107
|
美术(油画)
|
018
|
美术学院
|
135107
|
美术(环境艺术设计)
|
018
|
美术学院
|
135107
|
美术(服装艺术设计)
|
019
|
舞蹈学院
|
1302Z2
|
★舞蹈学
|
019
|
舞蹈学院
|
135106
|
舞蹈
|
020
|
理学院
|
045104
|
学科教学(数学)
|
020
|
理学院
|
085202
|
光学工程
|
021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071000
|
生物学
|
021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071300
|
生态学
|
021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22
|
体育学院
|
045201
|
体育教学
|
022
|
体育学院
|
045201
|
运动训练
|
025
|
信息工程学院
|
045114
|
现代教育技术
|
025
|
信息工程学院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招生计划
2019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我校的招生计划如下:
河北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陕西
|
新疆
|
新疆兵团
|
其他
|
2
|
12
|
2
|
2
|
2
|
2
|
2
|
8
|
4
|
4
|
8
|
16
|
12
|
16
|
8
|
4
|
4
|
2
|
12
|
4
|
2
|
注: 1、“其它”指: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2、汉族在职考生招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生源范围为: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3.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4.报考学术型硕士学位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9年9月1日)或2年以上,提交至少两篇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的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考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应符合《中央民族大学2019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总体安排》和《中央民族大学2019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三、报名与考试
1.获得报名许可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下载: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
持此表到生源省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申请报名许可(在职考生还须获得工作单位的报名许可)。
考生网报成功后将三份盖章《考生登记表》中的一份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智楼316)。邮寄时间最迟不晚于11月5日。
2.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获得报名许可的考生,持《考生登记表》到报考点所在省区的省级招办领取“网报校验码”,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报时“考试方式”选择“全国统考”(专硕联考类的选择“全国联考”),“专项计划”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单位”按《考生登记表》中的盖章单位填写(非在职考生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栏的盖章单位填写,在职考生按单位意见栏的盖章单位填写)
报考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的考生须选择“中央民族大学”为报考点,到中央民族大学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为11月8-10日。
以“中央民族大学”为报考点的考生,“网报校验码”到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领取(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
3.考试安排与我校普通计划的硕士招生安排相同。
四、录取
1.根据招生计划与教育部的录取要求,择优录取。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2.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考生调到本计划,本计划的考生也不可以调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3.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五、学制与学费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的学制原则上按我校各专业的学制要求执行。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
3.被录取学生不再单独设置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我校其他普通类硕士招生计划保持一致,学生直接进入招生专业学习,由学院和导师根据学生综合素质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学习专业知识并进行科研训练,并通过多修2-4门专业课(专业选修或专业必修)的形式来强化专业基础的学习。
六、其他
1.就业。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2.派遣。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升学。通过骨干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4.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有关内容。以上说明事项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5.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邮编:100081
联系部门: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智楼223)
电话:010-68938990
网站:http://grs.muc.edu.cn
各招生院系联系方式参见:
(http://grs.muc.edu.cn/pgdetail.asp?id=3786&c=3000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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