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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史和66年建校史的高等学府。学校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5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115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专业,57个本科专业;现有任职教师1077人,其中有院士2人,特聘院士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青年项目获得者1人,国家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国家****特聘专家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4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竭诚欢迎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本科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博士。
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诚实守信,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富有责任感。
2.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2019年9月1日前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可以招收推免生500名,学校实行总量控制,在招生计划统筹分配上鼓励支持各专业接收各高校推免生。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最长可延长至4年;专业学位硕士基本学制2.5年,最长可延长至4年。
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示,请推免生登陆网站查询报考(网站名:http://grs.syau.edu.cn/ZhaoSheng/)。
三、资助与奖励政策(基本学制内)
1.申报学术学位硕士推免生可获得的资助与奖励政策
(1)推免生优先原则: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满足硕博连读条件的优先推荐硕博连读;满足出国留学条件的优先推荐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博士毕业后可作为学校留校任教的优先人选。
(2)校长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硕博连读推免生博士阶段校长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硕博连读6年可获校长奖学金5.2万元(硕士2年,博士4年)。
(3)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助研津贴三项组成,900元/月(硕博连读推免生博士阶段2900元/月),按月发放,前两年每年发放10个月,第三年以实际在校月份(不包括寒暑假)发放。硕博连读6年可获研究生助学金近13.11万元(硕士2年,博士4年)。
(4)参评学业奖学金:2、3年级时可参评学业奖学金。硕士阶段每生每年一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5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3000元;博士阶段每生每年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9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我校历届推免生均是最有实力获取学业奖学金的参评者。
(5)多种类助学岗位:优先申请助教、助管、助研等三助岗位。三助岗位最低津贴500-800元/月。
(6)入学即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入学当年可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硕博连读推免生博士一年级入学时还可参评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年)。
2.申报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可获得的资助与奖励政策
(1)推免生优先原则: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满足出国留学条件的优先推荐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2)校长奖学金:入学当年享受一等校长奖学金6000元。
(3)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2项组成,700元/月,按月发放,前两年每年发放10个月,第三年以实际在校月份(不包括寒暑假)发放。
(4)学业奖学金:2、3年级时可参评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一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5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3000元;三年级依学制奖金减半。
(5)多种类助学岗位:优先申请助教、助管、助研等三助岗位。三助岗位最低津贴500-800/月。
3.其他资助项目
(1)在读研期间申请CSC项目者,学校请专家给予申报指导并优先推荐。
(2)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可获得0.1万元/篇至80万元/篇的奖励。
(3)在读研期间优先推选参加国际交流活动或科研合作项目。
(4)来自外省市院校的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500元~1000元的差旅补助。
更多奖助政策信息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更多奖助政策信息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
申请人须在2018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
按照先申请先审核原则,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考生发复试通知。
3.推免生复试
由推免生报考专业所在学院通知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复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考察推免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综合应用学科知识的能力、考生的知识背景等。
4.学校审核批准
各学院根据申请推免生的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复试结果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5.发放待录取通知
学校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 给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 予以确认“同意被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一经推免生确认后,不得更改。
6.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招网(http://grs.syau.edu.cn/ZhaoSheng/)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义,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监察部门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并做调查处理。调查处理工作过程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推免生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凡申请我校2019年推免生的学生,须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1份。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大学外语考试成绩单1份。
4.已经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限具有该材料考生)复印件1份。
所提供材料除成绩单按所在学校规定格式外、其余均采用A4纸大小,并于复试前递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学校,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3.已被确定接收的推免生,若到入学报到时尚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已被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如入学报到时无法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复试期间安排身体检查。
6.咨询及申诉
如有咨询和申诉事项,请使用以下电话、邮箱和公众号与我校联系: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4-88487057
邮箱:10157yz@163.com
微信公众号:研行沈农
地址:沈阳市东陵路120号沈阳农业大学研招办
邮编:110866
沈阳农业大学纪委、纪检监察处办公室
电话:024-88487035
申诉渠道
沈阳农业大学
地址:沈阳市东陵路120号17#
邮编:110866
邮箱:10157yz@163.com
电话:024-88487057
传真:024-88488098
部门:研究生院
辽宁省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3号
邮编:110031
邮箱:lnyandi@sina.com
电话:024-86981076,86981094
传真:024-86981110
部门:辽宁省招考办研究生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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