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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3000元/人·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见下表(陆续更新),最终学费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非全日制招生信息汇总表
|
||||||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标准 (万元/年)
|
办学地点
|
备注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广播电视艺术理论
|
20
|
3年
|
2.2
|
详见招生简章
|
|
新闻与传播
|
50
|
2年
|
2.2
|
|
|
|
信息管理学院
|
图书情报
|
105
|
2年
|
3
|
详见招生简章
|
|
出版
|
2年
|
3
|
|
|||
信息资源管理
|
14
|
3年
|
2.3
|
单独考试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金融
|
20
|
待定
|
待定
|
详见招生简章
|
单独考试
|
工程管理(商业数据分析方向)
|
40
|
待定
|
待定
|
详见招生简章
|
|
|
工商管理(MBA/IMBA/EMBA)
|
500
|
3年
|
待定
|
|
||
会计
|
120
|
3年
|
待定
|
|
||
文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
|
30
|
2年
|
2.2
|
武汉大学
|
|
艺术学系
|
艺术
|
20
|
3年
|
2.2
|
武汉大学
|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13
|
3年
|
2.8
|
详见招生简章
|
单独考试
|
公共经济管理
|
13
|
3年
|
2.8
|
武汉大学
|
单独考试
|
|
公共管理
|
200
|
2年
|
2.75-3.6
|
详见招生简章
|
|
|
教育科学研究院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15
|
3年
|
2.2
|
详见招生简章
|
|
社会学系
|
社会工作
|
20
|
2年
|
2.9
|
详见招生简章
|
|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测绘工程
|
20
|
2年
|
2.2
|
武汉大学
|
|
环境工程
|
2年
|
2.2
|
||||
水利水电学院
|
水利工程
|
15
|
2年
|
2.2
|
武汉大学
|
|
工程管理
|
15
|
2年
|
3.4
|
详见招生简章
|
|
|
电气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
|
30
|
2年
|
2.5
|
武汉大学
|
|
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
工程管理
|
30
|
2年
|
4
|
详见招生简章
|
|
机械工程
|
2年
|
3
|
武汉大学
|
|
||
动力工程
|
2年
|
3
|
武汉大学
|
|
||
控制工程
|
2年
|
3
|
武汉大学
|
|
||
城市设计学院
|
城市规划
|
40
|
3年
|
2.5
|
武汉大学
|
|
工业设计工程
|
3年
|
2.5
|
武汉大学
|
|
||
建筑学
|
3年
|
2.5
|
武汉大学
|
|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70
|
2年
|
3
|
武汉大学
|
|
工程管理
|
2年
|
4-4.4
|
详见招生简章
|
|
||
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技术
|
70
|
2年
|
2.8
|
武汉大学
|
|
软件工程
|
2年
|
2.8
|
|
|||
电子信息学院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20
|
待定
|
待定
|
武汉大学
|
|
|
||||||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
测绘工程
|
20
|
3年
|
2.2
|
武汉大学
|
|
印刷与包装系
|
轻工技术与工程
|
20
|
2年
|
2.2
|
武汉大学
|
|
基础医学院
|
生物医学工程学
|
20
|
3年
|
2.2
|
武汉大学
|
|
第一临床学院
|
护理
|
20
|
3年
|
2.2
|
武汉大学
|
|
生物医学工程
|
||||||
第二临床学院
|
护理
|
15
|
3年
|
2.2
|
武汉大学
|
|
健康学院
|
公共卫生
|
45
|
2年
|
3.4
|
详见招生简章
|
|
护理
|
3年
|
6.8/3
|
详见招生简章
|
|
||
药学院
|
药学
|
25
|
2年
|
2.5
|
武汉大学
|
|
中药学
|
2年
|
2.5
|
武汉大学
|
|
||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30
|
3年
|
2.2
|
武汉大学
|
|
计算机技术
|
3年
|
2.2
|
武汉大学
|
|
||
测绘工程
|
3年
|
2.2
|
武汉大学
|
|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800—1200元/人·年
(三)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与现有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励政策、专项奖学金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新生第一学年原则上只获得末等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开始可参评其他等次学业奖学金。
类别
|
等级
|
百分比
|
备注(万元)
|
|
硕
士
研
究
生
|
学术
学位
|
一等
|
10%
|
全额学费+0.4
|
二等
|
20%
|
全额学费+0.2
|
||
三等
|
70%
|
全额学费
|
||
专业
学位
|
一等
|
30%
|
全额学费+0.2
|
|
二等
|
70%
|
全额学费
|
3.研究生学术创新奖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以“高端引领,鼓励拔尖”为主要目的,是对研究生学术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的综合评定,具体设置及标准如下: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设置
奖励等级
|
额度(万元/学年)
|
奖励人数
|
特等奖
|
8
|
不限
|
一等奖
|
5
|
0-60人
|
二等奖
|
1.5
|
0-400人
|
4.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申请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籍一年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和直博生,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中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2个月发放。
6.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按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数的15%设立岗位。资助标准为硕士生12元/小时,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10小时。
7.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专项奖学金40多项,每年为优秀研究生发放专项奖学金300多万元。通过构筑多元化、立体化的奖助体系,武汉大学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及生活条件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从而为广大研究生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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