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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还需符合:修完报考专业的本科课程十门以上(注:考生报名前需先传真成绩证明给我校研究生学院核查),达到当年录取分数要求的,除正常复试外,还需加试相应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医学院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医学临床专业只接受临床医学专业考生报考(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麻醉学和急诊医学属于临床专业),临床专业不接受护理、中医、检验、中西医临床、药学、预防医学等专业考生报考。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注:工作经验时间计算到2013年9月1日)
2.报名参加工程硕士、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其中,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无须修读报考专业的本科课程。
3.报名参加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临床医学硕士只接受临床医学专业考生报考,不接受护理、中医、检验、中西医临床、药学、预防医学等专业考生报考。公共卫生硕士MPH可接受在职人员报考(应届与在职考生的MPH考试试卷相同)。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为:
推免生须是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复试并被录取的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详细内容请查看《汕头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广东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所有考生(含推免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规定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4.现场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所有考生(含推免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生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
6.考生的最后学历须是国家承认的学历,考生须在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对学历进行网上查询(注:应届生查询学籍),查询无结果者须进行学历认证,复试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须到学校相关部门查明学籍无法在学信网查询的原因并提供说明)。考生网报时毕业学校名称、毕业专业名称、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取得最后学历的学习形式均须严格按国家承认学历信息填写。
7.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网上报名的详细情况考生可以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初试、复试及体检
1.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考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考试地点: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初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月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月5日下午:外国语;1月6日上午:业务课一;1月6日下午:业务课二。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西医综合。全国联考科目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3.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4.复试一般安排在4月中下旬。获准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必须带齐考生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并附学生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当年的录取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当年录取院校公章;境外学历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学信网学籍学历查询或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公章)、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并盖章的政审表原件、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需填写并提交《汕头大学2013年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资格审查表》,学术型同等学力考生修完所报专业十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原件证明(专业学位同等学力考生可免),我校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审查,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我们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5.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学科,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考生复试时应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
7.考研报名时,符合研究生加分政策的考生需事先提醒相关管理部门将名单报教育部审批,只有列入教育部下达的考研加分名单中者方可加分。另外,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于复试前将加分申请和相关证明及复印件递交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办理加分手续,未递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录取
1.我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13年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以及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201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检查省级招办联合办公会议审查。
2.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奖学金、学费及其他(非医学专业)
1.奖学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非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MPA除外)的奖学金受益面为100%,委托、在职、严重违纪者除外。
2.奖学金标准:一等奖学金(免学费加5000元/生·学年奖励金,占50%)、二等奖学金(免学费加2000元/生·学年奖励金,占30%)、三等奖学金(免学费,占20%)。
3.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第一年主要依据研究生入学成绩(包括复试)评定。第二年和第三年可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经导师推荐、学科评议,由学院根据等级名额确定人选。
4.为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汕头大学,第一年的一等奖学金一般限于第一志愿报考汕头大学的研究生。对于特别优秀的调剂研究生可以提出评为一等奖学金,但名额不超过调剂生人数的10%。
5.学费收费标准(MBA、MPA除外):7000元/生·学年。
6.MBA、MPA学费及奖学金政策另见相关专业招生简章。
7.学校每年评选优秀研究生:分特等奖(10000元)、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个等级。
8.学校自2012级新生起,设立汕头大学校本部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凡毕业于“985”或“211”院校和汕头大学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自学考试、独立学院、网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除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且被校本部正式录取的新生(定向、委培、在职者除外)将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奖金额度为:一等奖8000元/人(本科毕业学校为“985”院校);二等奖5000元/人(本科毕业学校为“211”院校,汕头大学)。
9.汕头大学设立研究生奖学基金、研究生学术发展基金、研究生助学基金和研究生创新教育等四项基金。研究生奖学基金主要支持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培养方面的改革,研究生学术发展基金主要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研究生助学基金主要支持研究生“三助岗位”计划;对家庭特别困难和遇到突发事件需要帮助的研究生,提供必要的临时性救助,研究生创新教育基金主要支持研究生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实践活动。
医学院:不收学费且每月发600元生活费(委培生除外);每年评选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奖金分别为1000元和500元。优秀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公费攻读汕头大学医学院与加拿大Alberta大学、荷兰Groningen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生,部分时间出国学习,授予以上大学博士学位。
报考咨询和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邮编:515063
电话:(0754)82902424
传真:(0754)82903637
网址:http://www.gs.stu.edu.cn/
Email:o_yjsc@stu.edu.cn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联系人:曹老师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邮编:515041
电话:(0754)88900206
网址:http://yjs.med.stu.edu.cn/
Email:o_yjshb@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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