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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8月28日后,招生单位可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下载专业目录编制软件。
(二)8月29日后,招生单位按要求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并上传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三)8月29日至9月2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对各招生单位上传的专业目录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和要求的要及时提醒招生单位进行修正。
(四)9月5日前,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必须将专业目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教育部,9月15日对考生开通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上查询系统。各招生单位以其他方式公布的专业目录应与上报教育部的内容严格保持一致。
其他相关要求
(一)招生单位要认真核定各院(系、所)2013年拟招生人数。各院(系、所)招生领导小组按本单位核定的拟招生人数,核定本系统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目录中要公布拟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和拟招统考生人数,以便考生选择报考志愿。
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录取阶段不得随意调减已对社会和考生公布的拟招统考生人数;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拟调减招生人数要经院(系、所)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同意。
(二)专业目录公布后,目录内容不能随意更改。
(三)编制专业目录时,一般应对考试科目的内容范围做出说明,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
(四)各招生单位在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宣传时必须按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规定进行。
(五)允许应届生报考的专业学位类别才能接收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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