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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能力的高层次、实践型专门人才
二、项目背景及特色
书法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国家文化自信力的特殊元素。几千年来,中国书法传承有序,经久不衰。在国家文化发展战略中,书法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成为艺术教育、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一种活的文化载体,书法具有代表着传统优秀文化精神的特性,在当今不断地显示出其存在的魅力、意义和价值。清华大学书法人才辈出,梁启超、王国维、陈寅恪、胡适、林语堂、闻一多、陆维钊、熊秉明等人在书法实践和理论的建设上有着辉煌的成绩,影响深远,无形中为本项目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字体设计是清华美院的强项,有着深厚的积淀,为书体与字体结合的应用研究提供了雄厚的师资力量。
“书法创作与研究”艺术硕士项目立足清华美院,综合清华大学校内丰富的人文学术资源,积极探讨书法理论、书法史研究、书法创作以及书体应用与设计研究的新思路、新方法,旨在培养多学科视角的高层次书法专业人才。
三、招生办法
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考试招收本项目学生。(请到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查看招生简章及报名要求)
3.1招生对象
报考条件见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2招生规模
拟招收定向培养考生5-10名
注:定向培养指与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培养协议,不调档案户口、无宿舍和公费医疗。
3.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统一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英语二或德语或日语或法语或俄语)
书法史
专业基础
3.4复试考试科目
创作
面试
四、学制与学费
基本培养年限2-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全学程学费9.8万元。
五、学籍管理
具体细节按清华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六、学位授予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毕业设计/创作作品合格,研究报告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美术学院教学楼A336)
邮编:100084
招生办咨询电话:010-62798172
项目组咨询电话:010-62793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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