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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到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到时间:2018年9月8日。
2.报到地点:各学院、有关职能部门。
3.所需证件:身份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婚育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所在学院书面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缴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法律、汉语国际教育、公共管理、国际商务、教育均为13000元/年,翻译为14950元/年。
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
2.住宿费
硕士研究生:东校区统一安排入住4坡3栋(部分楼层,每间4人)、4坡4栋B座(部分楼层,每间4或6人)以及4坡11栋(每间4人)、4坡13栋B座(每间2人);西校区统一安排入住西校区1号楼(部分楼层,每间4或6人)和西校区3号楼(部分楼层,每间4或6人)。预交1350元/人/年住宿费,入学后按不同住宿条件及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由财务处多退少补。
博士研究生:4坡13栋B座(每间2人),1950元/人/年。
3.体检费
新生入学体检费60元。
以上3项费用由学校财务处统一代收。
三、缴费时间及方法
(一)缴费时间
请于8月20日至9月8日按以下任意一种缴费方式办理缴费手续。
(二)缴费方法
1.微信缴费
(1)在个人微信中,通过点击“添加好友”或“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关注“广西民族大学智慧校园”公众号。
(2)进入“自助缴费”平台→点击“学费”→输入“学号”、“姓名”→点击“查询缴费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去缴费”→确定支付完成缴费。完成缴费后截图保存,作为备查。
2.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缴费
登陆中国银行网上银行(银行卡需开通网上银行),点击“民生缴费”→服务地区选择“广西-南宁”→选择“学费”→商户名称(学费)→点击“下一步”→选择缴费院校名称“广西民族大学”,输入学号→点击“查询”后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成功缴费信息凭据并妥善保管,作为备查。
3.中国银行柜台、终端机缴费(仅限广西区内各营业网点)
(1)中国银行柜台缴费: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广西区内任意一家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报上“学号”和学校名称“广西民族大学”(缴费代码:45006013),然后将应交学杂费缴存银行(可使用中国银行卡或现金),即可完成缴费。缴费完毕,向柜台营业员索取一联加盖银行收讫章的交费回执单,作为备查。
(2)中国银行终端机缴费:持中国银行卡到广西区内任意一家中国银行自动银行自助终端机,点击“缴费特区”→选择“学校学杂费”→选择“广西民族大学”→插入中国银行卡→输入“学号”→输入缴费金额,核对无误后确认完成缴费。
四、教材
请新生按照自己的专业及书目,自行备置公共课教材(公共课教材书目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http://yjs.gxun.edu.cn/,其他非公共课教材到校后按照学院和导师的意见自行备置)。
五、注意事项
1.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1)户口迁移以自愿为原则,新生可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不转户口。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如果要将户口迁入我校,请自带经公安部门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到保卫处接待点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新生入户需提交的材料: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一寸相片(年内白底彩照)2张。
(3)办理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①新生必须在入学的当年(即2018年)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新生户口迁入学校后,纳入学校学生集体户,由学校保卫处代管,除中途退学、转学外,学生需凭公安机关的户口准迁证明或毕业后方可将户口迁出学校。
②为确保户口迁移证的信息准确无误,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核对本人户口迁移证上记录的每一项内容是否正确。
●迁往地址:广西民族大学或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迁往地址必须填写,不能空缺。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不能是曾用名)必须与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公民身份证编号”必须与考研时填报的新生本人身份证证号及手持的身份证证号一致。
●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和“籍贯”栏不能留空或只填“省(或区)”,要具体到“省(或区)市(或县)”。
●户口迁移证上要盖有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户口迁移证上有手工涂改痕迹的,必须加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及承办民警章。私自涂改者不能入户。
●请把本人的身高、血型和身份证有效期限用铅笔填写在户口迁移证备注栏的空白处。
2.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党组织关系: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在广西区内的,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转接党组织关系,去向为具体就读的院级党组织名称,如“中共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等。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在广西区外的,开具纸质版介绍信,介绍信函头为“中共广西高校工委组织部”,由新生所在地县(市)级以上党组织开具党员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有关材料由研究生本人在开学来校报到时交给所在学院党组织审核(档案袋须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和保管。
共青团员组织关系:直接转到广西民族大学各学院团委,由学生本人持团员证等材料到所在学院团委办理转入手续。
3.每一位新生均须填写《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婚育情况表》(可在研究生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到相关部门盖章,同时须按照“备注”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
4.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地址:https://sls.cdb.com.cn。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研究生入学时将相关材料复印件交研究生院思想教育科统计存档。
5.准备本人正面免冠一寸相片(年内白底彩照)1张(按全国新规定的身份证统一相片规格)用于办理研究生证。
6.新生原则上统一安排住校。
7.按教育部规定,新生入校后要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等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截止2018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截止2018年9月1日前)未毕业或未取得硕士学位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其他事项
1.请新生按时报到,请勿提前或推迟来校。
2.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学生票乘坐各类交通工具。
3.由于校园内停车位有限,报到时无法安排新生和家长停放电动车、摩托车和汽车,乘坐私家车来校的新生和家长,请自行在校园周边妥善停放车辆,学校不负责车辆停放和保管事宜。
4.校园办公区、教学区、学生宿舍区禁摩禁电,学生就读期间禁止学生在校园使用电动车、摩托车、汽车,所有学生一律不准自带电动车、摩托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入学。
5.请注意人身安全及财物安全,请留意天气变化。
6.有关职能部门地址及电话:
保卫处(东校区大丰球场旁,办理户口):(0771)3260124
财务处(东校区逸夫楼2楼,办理缴费):(0771)3262075
后勤管理处(东校区四坡饭堂大楼501室,办理住宿):(0771)3260204
学校组织部(东校区办公楼2楼,办理党员关系转移):(0771)3260102
校团委(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6楼,办理团员关系转移):(0771)3261922
研究生院思想教育科(东校区科技楼402室,办理国家助学贷款):(0771)326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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