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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试地点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会议室(致本楼D座316)
二、复试的基本原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以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三、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A.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B.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共事;
C.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D.具有良好的品行。
考核形式: 提问方式和待人接物方式。采用“合格” 、“不合格” 表述。
2) 专业科目笔试
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由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组织相关老师判卷。
3)口语、听力测试
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4) 综合面试
重点考核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全面认识和掌握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
5)同等学历考生加试内容
加试试题满分为100分,由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组织相关老师判卷。加试科目为:化工机器、过程设备设计。加试地点:致本楼D座315
四、具体录取办法
1)硕士研究生统考考生的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四部分。统考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50分,其中外语听力测试占20分、口语测试占30分、专业课笔试占100分、综合面试占100分。上报时折换成100分。
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口语成绩+听力成绩)/2.5。
统考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70%+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30%。
2)复试比例原则上一般为150%(生源不足除外)。
3)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业务课笔试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考生体检由校医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2489384294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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