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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团组织关系
1.从云南省内转入: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昆明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昆明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入单位: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
2.从云南省外转入: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至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介绍信抬头:云南省委高校工委,转入单位: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
所有党员必备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原件,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党校结业证书,推优入党表,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内容必须填写到入学以前),转正申请书(正式党员)。预备党员须由原党支部出具预备期间到离开支部以前的现实表现,要加盖原党总支或者党委鲜章。
研究生院党委在审核、接收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时,党员材料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二者不可或缺,否则组织关系不能转入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
3.团员(不分省份)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单位:昆明理工大学团委。
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待报到时交各学院新生接待点。
二、户口
按照户籍迁移自愿落户原则,依考生本人意愿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往学校。
1.入学需要办理落户的新生应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
(2)学生彩色半寸照片1张;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5)《户口迁移证》原件(省外户籍学生必须提供户口迁移证;云南省内户籍学生:落户莲华校区的需提供户籍证明,落户呈贡校区的无需提供。)
2.新生户口办理时间
(1)呈贡校区集体办理时间截止日期为录取年份(当年)的10月31日;10月31日以后需落户的学生备齐材料自行到学校保卫处呈贡校区户籍室办理;
(2)莲华校区学生:备齐材料自行到学校保卫处莲华校区户籍室办理。
3.落户办理流程
(1)新生报到落户材料交学院辅导员;
(2)学校保卫处户籍办统一审核、报送派出所办理落户;
(3)落户完结后由保卫处户籍办通知各学院。
4.《户口迁移证》上登记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姓名一致,不能用别名和同音字代替,不能临时更名。否则,将影响到本人落户、学籍认定、电子注册及毕业证发放等一系列问题。
5.《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一栏,均填写:昆明理工大学。
6.未办理户籍迁移的学生,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将其纳入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登记满半年后,可申领云南省居住证。
7.呈贡校区户籍办电话:0871--65916680
莲华校区户籍办电话:0871--65123437
三、档案
定向生(不含享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民族照顾政策录取的定向生)不转人事档案。
全日制非定向生、享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民族照顾政策录取的全日制定向生凭我校出具的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人事档案调档手续,并于2018年7月底以前将人事档案以EMS或机要形式寄到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综合办档案室(详细地址见下方),档案室将在开学前进行档案录入工作,新生报到后通过学校信息门户网站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自己的档案接收情况,对于档案未到新生,请及时与档案室联系,查明原因,如档案所在单位未能寄送的,新生需要与档案所在单位联系催要。若9月15日前学校仍未接收到新生档案且无正当理由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新生本人负责。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审查时,研究生个人人事档案到校是必要条件之一。
非全日制非定向生办理调档规定按签订的非全日制非定向培养协议书第二条要求执行。
档案寄送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研究生院档案室(收),邮政编码:650500。
特别提示:档案寄送请务必写明学校详细地址和校区,以免邮寄错误。
联系电话:0871-65915648(研究生院党委)
0871-65920915(研究生院档案室)
0871-6511293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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