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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团员自带组织关系
党员研究生需持有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费需在原组织单位交至2018年8月),介绍信抬头开“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报到时请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各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老师,以免组织关系介绍信超出有效期无法接转;团员关系由所在市、县或中学团委介绍到西南石油大学团委,自带档案请交学院分团委,开学后学校团委将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进行组织关系转入。
二、户口迁移
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成办发〔2017〕50号),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自行落户和选择落户区。
如选择落户新都区西南石油大学,请按照如下要求:新生户口迁入在入学时办理(当年的10月30日前)。迁移户口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办理户口迁移证。入学报到后须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电子照片(10k-300k仅限jpg格式),由负责老师按规定时间统一组织到保卫处户籍科(办公楼101)申请办理。
具体政策请咨询我校户籍科:83032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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