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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和江西省2018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等有关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和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录取,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制度、流程和实施细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审定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及录取原则。
2.学校复试工作小组
执行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和规定,根据国家和学校下达的各领域招生计划,完成学校的招生任务。
3.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监督组
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问题。
4.领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各领域成立由领域负责人担任组长、各招生方向带头人担任成员的领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领域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根据国家要求和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内容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生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负责对本领域录取相关人员(含命题教师、监考及考务人员、复试专家)进行遴选和全面培训,确保复试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保证复试质量。
二、复试资格
1.基本要求
(1)按照《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A类考生)》执行,结合学校实际,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专业总分不低于180分。
(3)破格复试
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符合破格条件的考生须填写破格复试申请表,经培养领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省考试院审核后方可进行复试。破格比例必须严格控制在招生单位总规模3%之内,破格复试原则上控制在5分之内,并且只允许单破。
2.资格审查
考生凭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为学生证,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省自考办毕业证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学校毕业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毕业生)、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高职高专考生为高职高专阶段)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到领域进行资格审核。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复试前需先经研究生处审核)。
各领域要制定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和身份进行严格审核,对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务必要在网上进行逐一复核。国内学籍学历通过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实,国外学历通过留学生服务中心网http://renzheng-search.cscse.edu.cn/核实。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一律不允许参加复试。
各领域需留存考生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并由验证人签名后归档留存备查。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1.复试时间
第一批复试时间:3月30日—4月1日(周五-周日)。(其它批次复试时间,由招生领域根据第一批录取情况另行安排)。
3月30日:复试考生报到,接受资格审查;
3月31日: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笔试;
4月1日:体检;专业面试;
复试具体安排和要求详见《南昌工程学院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
2.复试要求
(1)各领域应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本领域《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进行公告。
(2)复试前,各领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对复试专家进行培训并进行保密教育,如招生政策、选拔标准及方法、纪律要求等,要充分发挥和有效规范导师群体的作用。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3)各领域须提前安排有监控的复试场地组织复试,确保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记录备查,并做好录像拷贝及存档工作;安排候考休息室,指定工作人员进行引导,确保复试秩序良好。
(4)强化过程管理,培养领域要遴选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教师担任专业课笔试科目的命题教师,并做好命题人员的保密教育工作,并签订《保密责任书》;务必做好试卷印制、保管、监考及考务等工作,并规定时间和地点,统一组织教师阅卷。面试前通过抽签确定面试小组专家成员和考生面试顺序,做好抽签登记和面试情况记录。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1)专业课笔试
重点考核本领域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语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测试考生外语听力、口语和综合能力。
(3)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知识结构、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和心理素质。
(4)体检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参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复试形式
外语能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综合面试等工作由各培养领域自行组织。
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共50分;由外国语学院制定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
专业课笔试: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3小时。各领域要做好命题教师的安排、教育及安全保密工作。每批次复试试题禁止雷同。命题内容参照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指定的复试参考书目和课程大纲。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具体要求:(1)每生时间一般20分钟左右;(2)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3)每个专业必须提前准备好复试题签,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安排、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5)面试专家不得私下接触考生,面试过程中不得使用引导性评价语言,以免影响评判的公正性。
同等学力加试: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毕业满两年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按学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由各领域自行组织,考试时间每门课程为2小时,满分100分。命题内容参照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指定的加试参考书目和课程大纲。
体检: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参加身体检查。身体检查由校医院组织,并由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学校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务必遵守各种考试纪律,遵守复试过程中的相关承诺,遵守入学时的承诺。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成绩计算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考核,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加试科目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满分250分,低于150分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4.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之和为录取总成绩(各项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计算公式为: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0+复试总成绩/5。
五、录取
1.复试时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分别单独排序。录取时,如果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合格,原则上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2.各领域按照本次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成绩排序(由各领域自行确定按专业或方向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提出拟录取名单,确定录取类别。
3.拟录取考生须在复试结果公布后按要求及时办理调剂录取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4.拟录取考生登录学校研究生教育网站下载《思想政治情况鉴定表》,由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后,在规定时间内寄至研招办。
5.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经教育部录检合格的为正式录取的考生。
6.五月底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学校出具的调档函在档案所属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寄至研招办。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1.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各领域在复试成绩公布后接受考生复查,复查工作由领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纪检委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等(不少于3人)组成复查组开展,复查结果要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由领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对于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各领域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2.实行复试巡视制度。在复试过程中,督察组将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监督复试工作。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实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对学校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信息等严格按照规定予以公开。
5.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近亲属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6.复试工作申诉、举报联系部门:监督电话:0791-82082845(监察室),0791-88189399(研究生处);电子邮件:jw@nit.edu.cn(监察室),yjs@nit.edu.cn(研究生处)。
七、其它
本办法由南昌工程学院研究生处解释。如教育部、江西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对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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