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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有关精神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分数线的考生(分数线见链接)。
2、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运动舞蹈专业,未达到我校分数线,但达到我校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及录取排序,未被录取,可继续在非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录取排序。
3、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不含学校体育理论与方法、全民健身与社会体育、运动心理、运动训练与竞赛方向本科非术科专业的考生)、民族传统体育学、运动舞蹈专业,达到我校分数线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录取排序,未被录取,可继续在非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录取排序。
4、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未达到我校分数线,但达到学术学位类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该三个专业复试及录取排序。
5、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达到我校分数线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学术学位类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录取排序。
6、符合国家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调剂志愿并经我校同意接受复试调剂的新闻学、传播学考生可参加复试(调剂办法见我校调剂通知)。
二、复试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科学选拔,并遵循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5、坚持客观评价。专业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6、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委、研究生院、各学院、系、所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事宜。
2、以学科(专业)所在院、系、所组建面试小组,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面试小组,具体分组另行安排。
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制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复试资格的审查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考生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负责,在考生报到时,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材料。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带上并提交本人的相关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1、往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院系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3年学习成绩证明。
3、一寸免冠照片1张。
凡不按规定提交以上材料的,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复试主要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的主要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3、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6、人文素养及举止、表达和仪态等。
7、身体检查: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在本校附属医院进行。
(二)复试的主要方式
1、专业课理论测试:时间120分钟。本科学历考生,笔试一门主干课程,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20%)。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门100分。具体笔试科目见招生简章。
2、外语测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10%)。
3、面试及专项技术测试: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各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并向考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及评语。复试小组专家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成绩按专家平均分计。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各技术项目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体育硕士专业学位面试时须按照本人选报的体育专项参加专项技术、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70%)。
(三)面试及专项技术测试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学科组(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产业学、体育伦理、运动康复学、体育翻译、中外体育史、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新闻学、传播学专业、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学校体育理论与方法、全民健身与社会体育、运动心理、运动训练与竞赛方向、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主要对思想素质及形体仪态、工作学习背景、理解及表达能力、理论知识、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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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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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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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素质及形体仪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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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及仪表仪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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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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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学习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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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阶段学习经历、成绩和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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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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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及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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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准确理解问题,表达清楚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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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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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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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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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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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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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日制学术学位术科组(体育教育训练学各技术项目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学、运动舞蹈专业):主要对思想素质及形体仪态、理解及表达能力、教学能力、技术水平、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其中教学能力要求以考生说课的形式进行考核。
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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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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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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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素质及形体仪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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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素质仪表仪态是否良好,外在条件是否符合报考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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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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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及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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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准确理解问题,表达清楚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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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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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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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课5分钟,是否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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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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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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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考专项是否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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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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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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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日制专业学位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组(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专业):主要对思想素质及形体仪态、理解及表达能力、教学能力、技术水平、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其中教学能力要求以考生说课的形式进行考核。
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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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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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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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素质及形体仪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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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素质仪表仪态是否良好,外在条件是否符合报考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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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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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及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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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准确理解问题,表达清楚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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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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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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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课5分钟,是否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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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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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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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考专项是否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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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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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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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原则及办法
1、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占专项计划均单独排序录取。
2、原则上实行“志愿优先、差额复试”的办法。即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有优先录取的资格。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确定复试人数。
3、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即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负责人,曾获得省、部级科研创新奖项以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体育、医学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七、复试程序和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2018年3月28日上午8:30---11:30。报到时请按国家规定交纳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另交加试费80元)和体检费115元/生,同时进行资格验证和体检。注:考生27日22点后禁饮禁食,以便进行血液检查。
2、报到地点:成都体育学院篮球馆。
3、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上 午 |
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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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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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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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1:30
1.考生报到;
2.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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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同等学力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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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21:00
专业理论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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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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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2:00
1.全日制学术学位学科组面试、部分术科组考生面试及专项技术测试;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体育硕士)术科组考生面试及专项技术测试;
3.外语听力、口语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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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1.全日制专业学位(中医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考生面试;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体育硕士)术科组考生面试及专项技术测试;
3.外语听力、口语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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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22:00
同等学力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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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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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2:00
1.全日制学术学位术科组考生面试及专项技术测试;
2.外语听力、口语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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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1.全日制学术学位术科组考生面试及专项技术测试;
2.外语听力、口语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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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
请报考我校,愿意申请调剂至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关注手机短信,我校近期将通知具体日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填写调剂志愿表。
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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