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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有序、管理到位、程序规范,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同时为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明招生纪律,学校成立由纪检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
在具体工作实施层面,各学院分别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同时成立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工作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具体负责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要求、流程及整个复试细则。各学院成立的上述小组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处备案。
上述各级小组成员,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均实行近亲属回避制度。
二、复试
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加强复试考核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一)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成绩要求
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制定复试基本分数为: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35分,政治、外语成绩均不低于36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90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成绩要求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照2018年全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数线执行,即总分不低于245分,政治、外语成绩均不低于3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45分。
达到上述分数的考生,我校准予参加复试。复试考生名单将在网上予以公示。
(二)复试名额的确定
2018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300名(全日制学术型10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16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40人),其中已接收推免生49名(学术型18人,专业学位31人)。现有复试统考普通招生计划251名,其中学术型82人,专业学位169人(全日制127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全日制2人,非全日制40人)。根据国家2018年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一般不低于1:1.2的复试比例要求,我校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低于300人(含调剂生)。
我校所有251名复试招生计划,根据各学院上线生源比例、导师比例情况,分配如下(见下表)。各学院根据下达的计划名额,须于复试考试工作开始前向研究生处上报本学院名额分配方案。
类型
学院
|
全日制
学术型
|
全日制
专业学位
|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
合计
|
艺术管理学院
|
14
|
0
|
0
|
14
|
音乐学院
|
4
|
24
|
7
|
35
|
音乐教育学院
|
12
|
18
|
2
|
32
|
舞蹈学院
|
8
|
2
|
0
|
10
|
戏剧影视学院
|
3
|
12
|
0
|
15
|
戏曲学院
|
4
|
0
|
0
|
4
|
传媒学院
|
11
|
6
|
0
|
17
|
美术学院
|
16
|
36
|
13
|
65
|
设计学院
|
6
|
21
|
10
|
37
|
职业学院
|
0
|
8
|
3
|
11
|
艺术研究院
|
4
|
0
|
0
|
4
|
合计
|
82
|
127*
|
35**
|
244
|
(注:*未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该计划按非全日制实际上线生分配)
如二级学院未能完成下达计划,则所余计划名额由学校统一调配使用。学校在完成第一批次正常录取工作后,如出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名额(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则学校再安排接受调剂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考生均须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取消复试资格。
1.复试资格材料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
(3)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查盖章的政审表.doc(请点击下载政审表);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持学生证;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6)现场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前学籍学历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申请调剂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需提交《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申请表》;
(9)报考我校各二级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诚信审核
对经核查确有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严肃处理。
3.加分资格审核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审查、专业考试、外语复查(含笔试、听力、口语)和体检。
1.思想政治审查主要审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学校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相关部门采取面谈、函调等多种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2.专业考试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参考考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着重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各学科专业方向的复试专业科目详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考试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笔试时间2~3小时。专业成绩及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60分以上为合格。复试科目全程录音录像(包括笔试和面试),音像材料要由二级学院复试小组组长、研究生处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后存放于保密室,以备检查。
3.统考考生外语复查合格线为36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外语复查合格线为30分。外语复查包括笔试(80分,含听力10分)和口语测试(20分),由研究生处负责统一安排。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成绩按5%的比例计入复试成绩。
4.同等学力与跨学科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各学科专业方向的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2~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五)复试日程安排
报到时间:4月1日(周日)上午8:30—12:00;地点:文东校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
外语口语测试时间:4月1日(周日)9:00—17:00;地点:文东校区(请于报到时参见复试考场安排);
外语笔试时间:4月2日(周一)上午9:00—12:00;地点:文东校区(请于报到时参见复试考场安排);
专业复试时间:4月2日(周一)下午—4月4日(周三)(请于报到时参见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安排)。
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须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4月2日(周一)上午6:00—8:00,空腹;
体检地点:文东校区保健科。
三、调剂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结合我校2018年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为优化我校研究生生源结构,我校计划接收部分申请调剂的优秀考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普通计划考生调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当年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符合我校拟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调剂考生的毕业学校(专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知名综合性大学、师范大学或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或相近专业;
(2)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专业和综合性艺术院校,或知名广电、传媒类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或相近专业。
3.我校所有专业均不接收专升本、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4.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缺额的专业方向(详见《山东艺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专业方向一览表》),且不得跨专业(一级学科)调剂。
5.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可申请调剂到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缺额非全日制专业(我校一志愿考生和校外考生均可申请调剂,调剂专业领域为非全日制音乐、美术、艺术设计)。我校一志愿全日制专业考生,如果在复试前明确申请兼报调剂非全日制相同或相近专业,如原报考全日制专业方向排序未能录取,则其复试成绩视同所申请调剂非全日制专业方向的复试成绩,可直接参与相应方向的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折合成绩)排序录取。
6.学校在完成第一批次正常录取工作后,如出现未完成计划的招生剩余名额,则学校可安排接受第二批次调剂生复试,并按合格总成绩排序录取。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
1.我校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复试基本要求,即执行当年全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数线。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生只能申请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缺额方向。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普通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也可申请调剂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复试基本要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准予参加复试。
4.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调剂申请办法
1.凡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3月23日—3月28日16∶00)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报名并选报我校。
2.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籍或学历材料、学生证原件和准考证,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3.凡申请调剂到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复试报名时需提交《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申请表》,承诺自愿调剂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遵行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并须确保本人亲笔签名。
4.我校将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如被我校录取,考生还须在调剂系统中待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后进行确认。
5.调剂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信息系统于3月23日开放,教育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yztj/)。符合条件且有调剂愿望的考生可及时上网了解调剂信息和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按要求申请调剂。
6.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7.拟录取调剂生名单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即时公示十个工作日。
(四)调剂考生复试日程安排
调剂考生复试安排与校内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相同。
四、录取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始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
(一)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学术型: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复试专业成绩×80%+面试成绩×20%)×45%+英语听力与口语成绩×5%]
专业学位:总成绩=初试成绩[(专业课1+专业课2)/3×50%]+复试成绩[(复试专业成绩×80%+面试成绩×20%)×45%+英语听力与口语成绩×5%]
(二)考生总成绩的排名方式:
考生总成绩的排名方式各学院可根据自己专业的特点确定,可按专业综合排名,也可按研究方向分别排名。每个学院只能采取一种排名方式,排名方案须在复试考试工作开始前上报研究生处备案。
各学院参加复试并政审合格的考生的总成绩,按研究生的三种类型分别排名,择优录取。如总成绩出现相同情况,则以复试成绩差异排序;如再相同,再以初试成绩的差异进行排序。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即时公示10个工作日,同时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五、复试录取工作的其他规定
(一)各学科的专业复试、面试及加试工作(含命题、制卷、考务、考场安排及评卷等工作),均由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
(二)复试笔试要按照保密规定,严格试卷管理。考试结束后,由各二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安排专人对试卷进行分科清点,并密封考生编号、姓名等信息。复试试卷须由两名老师共同保管,确保试卷的绝对安全,严防泄密、失密事件发生。评卷教师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阅卷程序,认真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卷结束后,应即时将试卷和成绩交研究生处保密室保存。
(三)技能类专业考试和面试应在考试或评卷结束后,由专人将成绩密封并即时交研究生处保密室保存。
(四)复试音像资料应于复试结束后三日内,由复试小组组长、研究生处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后,以光盘形式报送研究生处保密室保存。
(五)评卷教师及参与阅卷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泄漏评卷情况,不得涂改考生答案和成绩。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全程回避。
(六)复试成绩由研究生处负责计算统计。
(七)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均需签订《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涉密人员保守秘密协议书》,并于考试结束后由专人交研究生处备案。
(八)两级督查组要认真严格地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六、加强组织领导,严明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复试规章制度
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一)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抓好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同时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学校督查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的录取质量。
(三)大力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实施研考“阳光工程”。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时公布有关复试录取实施方案,对复试、录取名单等及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畅通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按照申诉、调查、复核、回复的程序,规范实施学校的复议制度,充分保障考生权益。学校纪委负责受理考生的举报和申诉,电子邮箱:jw@sdca.edu.cn,电话:0531-86522223;研究生处咨询电话:0531-86522235。
山东艺术学院研究生处
2018年3月29日
附件【政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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