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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调剂工作办法。
一、接收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辽宁省属一区执行A类考生分数线)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各院部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3、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具体指统考三科数学属于相近科目,英语一和英语二属于相近科目(我校只接收英语语种考生)。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原则上要有数学。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辽宁省属一区执行A类考生分数线)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辽宁省属一区执行A类考生分数线)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我校无相关可接收调剂的专业。
7、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相关程序和要求:
1、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一志愿考生的专业调整也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考生需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学校将在36 小时内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接受我校调剂后得到具体复试日程安排并参加复试。
3、申请调剂考生在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接受复试通知却未按期参加复试的视为本人放弃调剂。
4、调剂志愿在填报后36小时内不能修改,不接受提前解锁申请,请慎重填报。锁定时间到达后,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调剂复试录取工作
调剂复试录取工作依照《2018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相关院(部)实施细则执行,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sau.edu.cn/)。
调剂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其他
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属于动态工作,调剂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对部分招生计划作动态调整,可调剂的学科(专业)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有缺额的学科(专业)将会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没有缺额的学科(专业)会关闭调剂服务系统,请考生随时关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以了解调剂、复试等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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