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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使今年的复试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和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中接受“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以下通知准备复试。
一、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材料
1、参加复试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限“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考试用具,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学生证。
2、考生在参加复试前登陆http://yjzs.bupt.edu.cn/score/login/reexamination-login-page.html,网上支付复试费(100元)和体检费(52.5元)后(在招生宣传咨询会上领取到免复试费证明的考生无须支付),下载打印《2018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和体检表,仔细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因无法实时更新数据,校外调剂生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后第二天(休息日顺延)做此项工作。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A4纸同一面上)。
4、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除北邮应届本科生外,其他非定向考生请自行准备一个信封(22 cm×11cm),用于调档函(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介绍函)的发放。在信封的收件人地址处填写考生本人通信地址(注:地址须详细到班级或房间号)和姓名;在寄信人地址处填写:北京邮电大学263信箱研招办,邮政编码:100876。在信封的舌头内侧填写考生编号、姓名、拟录取导师姓名、档案在学校须填写学号。调档函将在2018年5月份寄出,请拟录取非定向考生收到后速到档案所在部门办理调档手续,否则将影响录取。
6、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
②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本科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且盖有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7、应届本科生需携带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历年学习成绩单。
8、同等学力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符合其报考信息的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②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和两封专家推荐信。
③依据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18年同等学力者报考硕士研究生加试科目及报考条件》,需提供相关报考证明。
二、复试基本程序:
1、复试考生网上支付复试费和体检费、打印报名登记表和体检表;
2、复试考生网上心理测量: 测量时间: 2018年3月23日开始,具体测量时间见复试学院通知;测量方式:网上先注册后测量,一次性完成;测量网址:http://psychology.byr.edu.cn/ 特别提示:未完成网上心理测量,按心理测试不合格处理。测试必须登陆校内网才能完成,校外考生可在北邮校园内使用校内无线网络信号访问,具体使用说明请登录http://net.bupt.edu.cn,点击“个人服务”栏的“Bupt-guest”,即可查看“Bupt-guest使用说明”。
3、报到和复试:考生携带复试材料到学院(研究院)教务科报到。具体报到和复试的时间、地点及复试主要考核内容请见各学院(研究院)网站通知。
学院(研究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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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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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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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ce.b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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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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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e.b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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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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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bupt.edu.cn/cs_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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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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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a.b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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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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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se.b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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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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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dmda.b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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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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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ss.b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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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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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poc.bupt.edu.cn/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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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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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i.b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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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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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m.b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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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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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b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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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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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tri.b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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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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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me.buptnu.com.cn/postgrad/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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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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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nt.b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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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体检:时间:3月29日(一志愿本校考生体检)、3月30日、4月2日上午7:30~ 10:00 ,4月2日以后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每周二、周四上午7:30~ 10:00;地点:校医院 ;要求:需空腹;特别提示: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5、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报到时向学院(研究院)教务科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核对加试的考试科目、查询具体加试时间和地点。
6、复试结束约3~5个工作日后,可在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成绩,如查不到可电话咨询各院教务科或学校研招办;
7、定向拟录取考生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pt.edu.cn)下载定向协议,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后于4月30日前交至学院教务科,否则不予录取。
8、4月底,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
三、监督举报联系电话
1、研招办受理考生投诉的电话:010-62285173转806;
2、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10-62281998;
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四、其他
1、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有此情形的考生,应在复试期间主动告知报考学院(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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