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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学〔2017〕9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文件要求,2018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为做好2018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成立学校、培养单位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牵头,成员由纪检监察、研究生院等职能部门人员组成。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相关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学科带头人等组成。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为:
1.执行我校复试办法,组织复试各环节工作。
2.负责组建本单位相关专业或研究方向的硕士生复试考核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成员人数应不少于五人,其中组长一人,组员四人或四人以上,另安排记录员一名。
3.负责组织专业面试考核中试题的命制及评卷工作;负责组织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试题的命制、评卷等工作。
4.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考核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5.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政审。
6.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
7.负责受理所属专业考生的投诉及对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处理。
二、参加复试考生
报考我校且符合《中国传媒大学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均可参加复试。
根据各专业招生情况确定的符合调剂接收条件的考生,经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可参加复试。
符合破格条件的考生,经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原则和内容
(一)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将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全校总体复试差额比不低于120%。
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开展招生工作。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要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即报考条件相同、考试科目相同、分数线和录取标准相同,实行相同的组织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复试笔试、专业面试以及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或汉语水平测试)三个部分。
1.复试笔试
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2.专业面试
各专业复试考核小组组织专业面试。面试情况要有记录,相关人员要认真填写《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复试考核登记表》、《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复试评分表》、《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复试统计表》。复试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成绩按学校规定时间予以公布。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须及时更换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对象为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外的所有复试考生。考试可采用听录音资料、回答考官问题等方式。口语听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4.汉语水平测试
汉语水平测试对象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考试可采用阅读、回答考官问题等方式。汉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
5.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中国传媒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笔试。每门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
(三)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笔试、专业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均按100分计。
2.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①非工商管理硕士MBA考生: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5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或汉语水平测试)成绩×10%。
②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125100)考生:
复试成绩=专业面试×90%+外语口语听力测试×10%。复试笔试(政治)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复试笔试(政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总成绩采用如下计算标准:
①非工商管理硕士MBA考生: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②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125100)考生:
考生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3)×60%+ 复试成绩×40%。
四、录取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各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业目录下达的专业(方向)指导性招生计划,依据报考志愿优先原则,报考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分别排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给出“建议录取”或“建议不予录取”等意见,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度学校招生计划,结合复试总体情况,最终确定录取意见(同意录取或不同意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完成复试过程的所有考试环节,如有一个部分缺考,则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复试过程的全部考试外,还须参加2门业务科目加试(笔试),每门满分100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业务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按照国家下达专项计划指标单独录取。录取时,按照不同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并结合分地区计划择优录取。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按照国家下达专项计划指标单独录取。录取时,按照不同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7.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享受加分考生(退役义务兵以相关证件为准)以研招网后台资料库中“可享受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加分名单”为准。
享受加分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复试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9.各培养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心理素质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考生,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无异议,不予录取。
10.按照教育部要求,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我校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不做另行规定。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不予录取。
1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须在复试前提交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高教处)审查通过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在职考生还需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拟录取的该类考生还需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12.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并交至我校,否则不予录取。
五、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查询、公示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中公布,网址为:http://yz.cuc.edu.cn。国家公示平台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我校研招办咨询电话为:010-65779227,研招办邮箱为:cucyzb@cuc.edu.cn,研招办传真为:010-65768805。此外,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6577938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六、关于调剂
我校将根据2018年上线生源总体情况,通过我校研招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发布可接收调剂的专业及方向信息。调剂报名、资格审查及复试时间等信息在我校研招网发布。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通过审核且本人确定后方可进入复试。
七、关于非全日制相关专业(领域)及方向的录取原则
1. 按报考志愿优先录取。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和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分别排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录取。
2.报考全日制的考生,若在“非全日制调剂意愿表”中同意调剂到非全日制,则在未被全日制录取的情况下,可以排序在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之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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