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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保障广大考生权益,根据国家和省里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如下:
一、接收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调出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原则上要有数学。
5、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相关程序和要求:
1、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一志愿考生的专业调整也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考生需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择优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参加复试。
3、未按时接受复试通知或接受复试通知后未按时到校参加复试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调剂。
4、调剂志愿在填报后36小时内锁定不能修改,锁定时间到达后,系统将自动解锁。若考生需提前解锁,请电话联系研招办,研招办将协助考生办理解锁,不影响考生填报其他志愿。
三、调剂复试录取工作
调剂复试录取工作依照《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相关院(部)实施细则执行,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
四、其他
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属于动态工作,调剂过程中我校将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对部分招生计划作动态调整。
我校将依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实时更新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缺额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学院网站了解调剂、复试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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