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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2012年考研复试办法
为保证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素质,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目的
旨在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核考生初试中未能体现出来的知识水平、专业素养、协作精神、创新意识、道德水准、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选拔出真正德才兼备、有潜力的优秀艺术人才。鼓励各院(所)借鉴先进的人才选拔技术提高复试工作质量,使我校复试和录取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经济、科学、有效。
二、复试科目
复试科目包括专业课(即业务课三)考试、面试、外语听力或对话测试。
1、专业课考试主要针对考生的专业素养进行测试;
2、面试主要针对考生的道德品质、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面试组织各院(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成若干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由不少于3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
3、英语:采用听力测试形式进行测试,考试题型为选择题;
日语:采用对话交流形式进行测试。
三、复试人选
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课考试和面试。
2、参加外语听力或对话测试的人选:
在外语、政治、初试总分均达到国家分数线(思想政治理论34分、外语34分,初试总分315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达到学校分数线90分,业务课三达到学校分数线100分的基础上,按五门全部总分(初试总分与业务课三的总和)在各研究方向内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五门全部总分相同者按业务课三成绩排序),根据各专业方向分配到的招生指标,确定参加外语听力或对话测试的考生名单。推免生也须参加外语听力测试。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三门复试科目的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1、专业课考试。已于2012年1月9日—10日在我校进行;
2、面试。已于2012年1月9日在我校进行;
3、外语听力或对话测试。定于2012年4月14日在我校进行。
五、同等学力和非艺术类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报考者和非艺术学校(或系科)毕业生报考者均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艺术美学》、《文学》,定于2012年4月15日下午在我校进行。
六、复试成绩
1、复试主科(专业课,即业务课三)考试成绩满分150分,全部计入总分;
2、面试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不计入总分。面试缺考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或对话测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计入总分。外语听力或对话测试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和非艺术类考生加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2012年复试考生体检由校卫生所负责,定于2012年4月15日上午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03年3月3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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