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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10号)文件要求及《吉林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查办法》(吉教考字【2018】10号),现将成绩复查方法公布如下:
一、成绩复查受理对象
报考延边大学且对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本人。
二、成绩复查受理时间
2018年2月5日至9日,每天9:00-15:30
三、成绩复查受理程序
(一)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复查
1、考生申请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详见附件1)
2、成绩复查流程
我校将汇总考生复查申请,统一上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由省考试院负责复查国家统考科目的复查工作,复查主要针对试卷有无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等情况。
3、复查结果通知
国家统考科目复查结果将于2018年2月27日前由省考试院回复我校,我校将在接到复查结果后,在研究生院主页公布复查结果。
(二)延边大学自命题成绩复查
1、考生申请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详见附件2)
2、成绩复查流程
我校将汇总复查申请,于2月9日下午16:00,统一在研究生院主页公布复查结果。
四、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将在3月中旬发布,届时我校将根据该要求确定进入复试考生,请考生在3月16号以后登录本网站查看相关通知。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411室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33002
咨询电话:0433-2732079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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