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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属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信念,确立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理想,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研、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原则
“骨干计划”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按培养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18年计划招收“骨干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人(其中内蒙古定向招生2人),招收汉族考生比例不超过总计划10%。招生专业与一般统考招生专业完全相同,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
四、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五、报考条件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要求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7〕8号)和《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报名与考试
1.报考资格确认。考生须持《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并领取网报校验码。
2.网报及现场确认。考生凭网报校验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考生在完成网上缴费后才算网报成功,未在规定时间(10月10日至31日)内完成网上交费的,逾期不接受补交,也不能参加现场确认。请大家关注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并及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照相和信息确认工作。
3.考生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和已盖章《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于2017年11月21日之前寄(送)至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邮编:541004 )。
4.考试。 考试方式和时间与一般统考相同,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七、复试
1.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骨干计划”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结合各培养单位具体报名和初试成绩情况、各学科特点和要求,确定具体复试分数线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的方式、程序及要求与其他硕士统考考生相同。
2.未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入该计划复试,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调剂复试。
3.我校安排的复试时间为2018年3月底至4月。
八、录取
1.“骨干计划”的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择优录取”的规则,“骨干计划”与研究生招生普通计划分别用于录取对应类别的考生,两类考生不形成竞争,录取时不同类考生不得调入或调出该专项计划。我校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并充分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毕业生)与生源省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学生必须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骨干计划”录取的考生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4.按教育部教民厅〔2017〕5号通知要求,“骨干计划”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校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培养,不再单独安排强化基础培训,其入学管理、学籍管理、修业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的录取生一致。
5.以本计划录取的非在职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户口可自主选择是否迁入;录取的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新生的党团组织关系按我校“新生入学须知”要求,直接转入我校。
6.2018年录取的“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缴纳。
7.“骨干计划”与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享受相同的奖助体系。
九、其他
1.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查看《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向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2.对在报考及考试中违反国家招生考试政策、存在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会同有关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管理部门政策为准。
4.“骨干计划”所用的相关表格及报考指南,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www.gxedu.gov.cn/Category_10/Index.aspx)查看、下载。
我校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及时查询(网址:http://www.yz.gxnu.edu.cn/),校研招办咨询电话: 0773-5838221(兼传真)、0773-5833630。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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