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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详情如下:
郑州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
一、奖励和资助政策
1、资助基金、项目的设立
学校设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每年不低于100万元,用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专项资金。此外,学校还设立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面向所有全脱产科学学位研究生,采用研究生申请制。具备科研潜质和创新思维的全脱产科学学位研究生,根据科学研究需要可向学校申请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
我校还结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学校“211三期建设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资助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2、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学校为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大力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主要包括优秀博士论文培育基金、博士生访学计划、研究生学术论坛、优秀学位论文表彰计划、研究生学术奖励计划、名师名家讲坛和研究生创先评优等七项重大举措。
二、优秀考生奖励政策
1、接收推免生的奖励政策
①我校接受的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的推免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
②研究生院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综合考评,复试优秀(复试录取综合排名前5%),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的推免生除可享受学校硕士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外,还可获得优秀考生奖学金2000—3000元。
2、参加全国统考考生享受的奖励政策
①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复试成绩优良的考生,可享受我校相应奖学金。
②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总分高于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根据专业情况),复试成绩优良,可享受我校相应奖学金。
③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成绩总分高于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10—20分(根据专业情况)以上,第二志愿调剂到我校,复试成绩优良并被录取的考生,可享受我校相应奖学金。
④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10%,且复试综合排序在本专业前5%的考生,可获得优秀考生奖学金2000—3000元。
具有硕士学位授权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3%,且复试综合排序本专业前5%的考生,可获得优秀考生奖学金2000—3000元。
⑤参加西部支教团符合考研报考条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国家政策可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的政策。
以上优惠政策,不适用于上述高校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三、复试和录取政策
1、复试分数线划定
我校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是在教育部划定的分数线基础上,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往年复试分数线可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http://gs.zzu.edu.cn)
2、考生选报相对集中专业
法学类、经济类、管理类、工科计算机科学类、临床医学等学科比较热门。如MBA、行政管理、法律硕士、外科学、金融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内科学等都是考生选报人数较多的专业。
3、复试安排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政策相关要求,学校、研究生院、各招生院系都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办法和复试方案,并指导、监控各个环节的招生工作。各招生院系需向考生公布复试办法和具体安排等。
各招生专业组成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工作。专业复试小组要对复试工作做出全程记录,并填报考生复试呈报表、综合排序表。
学校纪委还对复试过程进行巡视和监督。
4、录取程序
各招生专业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序,按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由高到低提出拟录取名单,经院系主管院长(主任)签字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在本院系网页向考生公布或以其他形式告知考生。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作进一步审定,主管校长签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作录检审批后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并提供查询。
5、综合排序的依据
综合排序的依据是考生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占50-70%)+复试成绩(占30-50%)。各招生院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在学校限定的范围内确定本院系招生专业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所占的比例,并向考生公布。考生可以根据初试、复试成绩计算出自己的综合总成绩。
如:某院系确定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比例。考生甲初试成绩330分,复试成绩75分;考生乙初试成绩320分,复试成绩90分。考生综合总成绩计算则为:
考生甲综合总成绩=330*50%+75*50%=202.5
考生乙综合总成绩=320*50%+90*50%=205
综合排序即按照总成绩排定
考生初试成绩低于国家复试基本要求的,我校不能录取,亦不存在违规收费问题。
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文件要求,我校不可向其他相同分数线要求的招生单位转寄或索取未达到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材料。对于符合B类、C类地区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尽快为其办理调转手续。
四、“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
“提前攻博”是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选拔已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尚未进入论文阶段或正在进行论文工作的在校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硕博连读”是在新入学的硕士生中,通过申请审核,遴选出具备硕博连读条件的学生,在其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后,确定为博士研究生。
我校积极推荐优秀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进行“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可占到50%。
五、信息查询及咨询
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更多郑州大学考研信息:
(一)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zzu.edu.cn
(二)拨打所报考院系联系电话进行咨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有各院系联系方式。
(三)研究生招生办每周五下午(工作时间)开通招生工作集中答疑电话(0371-67781710),另开通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在线咨询,敬请考生按照上述联系方式及时间要求进行相关咨询或查询。
郑州大学单位代码:10459
竭诚欢迎各位考生报考郑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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