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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拟在生源相对不足的部分专业开展破格复试工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特制订本破格复试录取办法。
一、破格复试的条件
1、申请破格复试考生总分和专业课成绩必须符合《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仅限于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2017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申请破格复试考生必须是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并仅限于在第一志愿专业下进行,不能调剂校内其他专业;
3、申请破格复试考生需在科研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在省级以上刊物独著、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排名前三位),或出版学术专著一部以上。
4、破格分数原则上控制在6分以内(含6分),且仅限于单科。
5、破格比例不超过我校总计划录取人数的3%。
6、在破格复试中破格科目成绩差值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者优先;
7、合格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破格复试程序
破格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复试流程、成绩合成方式等与其他考生相同,同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且通过相关审批:
1、申请人本人填写《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报所属学科与学院签署意见;
2、所报考专业两名教授的推荐意见及申请破格的相应支撑材料,;
3、申请人需在本办法公示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材料合格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破格复试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可凭复试通知参加复试;
5、复试合格后,拟破格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研究生学院将申请人材料报海南省考试局,由省考试局报教育部审定录取。
三、其他
凡在复试过程及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或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者,一经查实将不予录取,并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申诉
考生对破格录取工作过程及结果有疑议者,可在破格复试结束、公示期内(10个工作日)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复议、投诉电话及办公地点:
电话:0898-65805539
办公地点:龙昆南校区第二办公楼四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海南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571158
邮箱:hsyzb@hainnu.edu.cn
五、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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