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18245号
一、本次公布为拟录取,待有关主管部门对拟录取数据审核批复无误后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最终录取。凡发现考生有任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的情况,我校有权随时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二、因病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于2017年5月8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校医院及我校指定医院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属实者予以办理。
三、考生报名至报到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因上述事项影响录取、报到及毕业等环节,考生责任自负。
四、入学须知、收费通知等将a随录取通知书发放,请考生提前做好入学报到、缴纳学费等准备。
五、本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5月3日-5月16日),如对拟录取考生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室反映,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21-28991033。
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处研招办
2017年5月3日
来源未注明“中国考研网”的资讯、文章等均为转载,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来源注明“中国考研网”的文章,若需转载请联系管理员获得相应许可。
联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扫码关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