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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公示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原则及拟录取名单已确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1日—2016年4月17日。公示期内,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具名向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反映(010-62798172)。
一、录取原则
各专业按照报考的研究方向统一进行复试,复试笔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取,加权成绩有最低录取线要求。
【130500】设计学、【130400】美术学及【135100】艺术(不含非全日制、韩美林教授及科普硕士)专业按不同研究方向分别在专业系内进行总成绩排序,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130100】艺术学理论单独排序,按不同研究方向在专业系内进行总成绩排序,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135100】艺术-科普硕士单独排序,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1305J1】信息艺术设计交叉学科单独排序,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135100】艺术(韩美林教授)、【135100】艺术(非全日制) 按不同研究方向单独排序,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复试笔试、面试及加权成绩分数线与其他类别一致。
二、拟录取结果
见附件。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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