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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沈阳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理工大学前身是东北军工专门学校,始建于1948年。1960年组建成立沈阳工业学院,学校数易校名,几度分合,历尽变革。1999年划归辽宁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理工大学。沈阳理工大学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高新区风景秀丽的浑河南岸,校园内建筑气势恢宏,庄重典雅,环境清新宜人。
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沈阳理工大学已由一所学科单一的军工院校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管、文、经、法相结合,服务辽宁、面向全国,具有鲜明国防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在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了优秀成绩,极大地提高了学校的社会声誉,成为学校发展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学校设有15个学院,即机械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装备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防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及应用技术学院和研究生学院。2个教学部,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和体育部。我校拥有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12个,涵盖了3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设有49个本科专业、23个专科专业。有3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和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权点。有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863高技术发展计划重点实验室,1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059人,研究生导师291人(博士生导师10人),教授148人,副教授30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75人,2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教学环境优良。学校总占地面积11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3.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校园内建有局域网及一批现代化高水平实验室。图书馆面积3.9万平方米,纸质藏书121.3万册,具有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拥有国内外重要数据库,正稳步向数字化图书馆发展。学校建设了东北地区唯一的兵器博物馆,并被中国科协命名为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学生文化体育设施齐全,建有标准运动场,大学生文体中心。2010年10月,我校获教育部批准,成为招收高水平足球运动队的高等院校。
学校现有各类学生35228人,其中硕士生1108人,本科生24953人,继续教育学生6291人。建校六十多年来,为国家培养各类专门人才70000余人。
学校已全面实施完全学分制管理,在保证学生共性发展的同时,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突出“因材施教、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使学生主体地位得到充分的体现。2010年11月,“以设计为主线,以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我校全面实施,同时我校全面启动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该项目被批准为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2010年度“工程科技人才培养专项”。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安排学习,自主进行选课,选择理想的教师和上课时间。全新的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学生实行跨专业、跨学科选课。学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开设了辅修专业,大力培养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学校还为优秀学生设有多种奖学金,鼓励优秀学生奋发进取。
多年来,学校不断完善大学生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广泛开展学生的科技创新活动,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成效显著,学生参与人数成倍增长,成绩逐年提升,硕果累累。2010年7月,在教育部主办的第四届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中,我校学生获得全国二等奖,实现了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的历史性突破。
学校拥有一批实力较强的科研机构及技术开发基地,其中包括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辽宁省兵器科学技术中心、辽宁省先进生产力促进中心、辽宁省高速切削工程研究中心、通讯与网络工程中心等国家、省、市、校级科研机构及1个市级大学科学园。学校以此为依托,形成了众多学科门类、多专业联合攻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同步协调发展的科研格局。学校研制开发的条形码、飞锯机、大型螺旋活套等国家级新产品、火炬计划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学校享有进出口贸易权,是沈阳市“火炬型科研院校”。2010年3月,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签署了共建沈阳理工大学协议,学校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以合作促共赢,不断推进我校产学研工作再上新台阶。
学校重视开展国际教育与学术交流,合作办学持续推进,国际交流日益广泛。学校每年都选派一批中青年教师和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前往国外大学攻读学位、进修深造。经常邀请各国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与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日本、芬兰等国家20余所大学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与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国家科学院所属的9个研究所共建了4个设备技术先进的合作实验室。学校还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家的大学开展联合办学,采用2+2、3+1等模式的合作办学。与托木斯克国立大学合作举办了孔子学院,开拓了合作办学的新领域。2010年10月,我校与托木斯克国立大学合作建立的普希金俄语中心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俄语中心,该中心的成立是我校对外合作办学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是我校实施“开放兴校”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
学校始终将本科教育质量视为办学的根本,多年来坚持“实施工程教育、突出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在人才培养上坚持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培养的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受到社会的极大欢迎,研究生就业率达100%,本科生毕业生就业率多年来位居辽宁省高校前列。
六十多年沧桑巨变,六十余载春华秋实。沈阳理工大学坚持“育人为本,改革创新,强化特色,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全面实施“特色立校、人才强校、开放兴校”三大战略和“教学质量工程、科技创新工程、学科提升工程、师资队伍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程”五大工程。弘扬“爱国奉献、自强不息、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兵工精神,秉承“弘志励学,德才并蓄”的校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立足区域经济和国防工业,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国防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招生说明
1.2012年我校37个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7个工程硕士专业领域及工商管理硕士(MBA)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470人。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2.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预计招生规模数包括计划内非定向、定向研究生,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时各专业将根据生源、考试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工程力学,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四个专业为照顾专业。
3.同等学力考生仅限报考我校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且在报考前须修完大学本科阶段4门以上主干课程(必须出具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
三、报名须知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考试相关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初试地点为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通知。
凡达到国家初试分数线要求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以及考生复试时所需提交材料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不详导致各类函件无法收到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各种函件邮寄的时间安排,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
六、奖助学金
注:详情请登录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查看。
研究生学院Email:syyjsb@163.com
网址:http://www.sylu.edu.cn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
邮编:110159
传真:(024)24686215
电话:(024)2468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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