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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录取
1.我校拟录取名单已进行公示,拟录取考生待公示(公示期10天)无异议及国家录取审核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
2.待国家录取审核通过后,我校才能向录取考生寄发“研究生入学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为6月份,具体时间请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通知。
二、人事档案
1.凡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须将档案转递到学校。考生可凭6月份发放的“大连交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2.想保留原工作的在职考生,可申请办理定向就业协议,4月15日前一式三份通过邮局EMS(不要使用其他快递)寄到研招办,开学后到研招办领取经我校审批的协议书。定向就业生是指现为在职人员,读研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的考生。
3.本校应届考生的学生档案由研招办直接到校档案馆调取,不用考生本人办理。
三、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在大连地区的考生,请将组织关系直接转至“大连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所录取的学院(部);党组织关系在大连以外地区的,转至“大连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所录取的学院(部)。团员可凭团员证或县级以上团委开具的介绍信直接到大连交通大学录取所在学院团委办理组织关系。
有工作单位的定向就业生可不转组织关系。
四、关于户口
辽宁省以外地区户口或辽宁省大学集体户口或辽宁省人事代理的户口(不包括大连市人事代理户口)关系可由学生本人自己决定是否迁移;其他辽宁省内户口不进行迁移。选择迁移户口的拟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邮寄地址
201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份邮寄,邮寄地址为考生在研招网中填写的地址,若有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变更的考生,请在5月1日至5月15日期间将更改信息发送到yjsb@djtu.edu.cn中,若更改通讯地址,请注明邮编。
大连交通大学应届毕业生的录取通知书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来研招办自取,自取时间另行通知;若其他地区考生可以自取,请5月1日至5月15日期间前将本人信息发送到yjsb@djtu.edu.cn中并注明自取。
发出信息后的第二天(周末、节假日顺延)研招办会有回复,若没有收到回复,请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411-84106587。
更改信息示例:
邮件主题:更改信息
姓名:
专业名称:
更改联系电话(或更改通讯地址):
自取示例:
邮件主题:自取
姓名:
专业名称:
本人通讯地址是,现可以自取。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网站通知。
大连交通大学研招办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大连交通大学289信箱
邮政编码:116028
电话:0411-84106587、84109437
传真:0411-84106587、84109437
网址:http://gs.djtu.edu.cn
电子信箱:yjsb@djtu.edu.cn
新浪微博:大连交通大学研招办
微信平台:大连交通大学研招办
联系人:陶老师、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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