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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国语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通知
201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考核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现将拟录取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原则:按照《西安外国语大学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栏http://yzw.xisu.edu.cn/info/1080/1331.htm)。
二、拟录取相关事项
1. 拟录取:我校拟录取名单按照国家下达2017年招生规模已在网上公布。如有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其他学校调剂录取,我校将按照总成绩排名实施递补录取。
2. 重复录取问题:拟录取考生如同时申请多校调剂并被其他学校录取,请自行与调剂录取院校协调解决。如出现重复录取状况,影响录取结果,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提交材料
按照《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须提交以下四个材料:
1. 体检表:拟录取考生于4月15日前将体检报告寄(送)至研招办。考生可在我校校医院体检(体检时间为4月5—7日),也可提交6个月内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体检要求:在我校校医院体检的考生将体检表交至校医院即可,校医院将统一移交研招办。在外体检考生,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内容必须包含肝功及胸透检查,体检结果必须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2. 政审材料:拟录取考生将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审查表》(附件一)于4月15日前寄(送)至研招办。
3. 调档:拟录取考生将自己的人事(学籍)档案于4月20日前寄(送)至研招办,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寄达时间不得晚于7月12日,调档函领取方式:
方式一:自领。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研招办领取。
方式二:委托。委托人携带考生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写明委托人、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拟录取专业、档案所在单位)在研招办领取。
方式三:传真。给我办传真029-85319238发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写明准考证号、拟录取专业、档案所在单位、手机(两个)、接收传真号。
方式四:邮寄。给我办传真029-85319238发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写明准考证号、拟录取专业、档案所在单位、手机(两个)、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我办将以平信或挂号信方式邮寄调档函。
如拟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 定向协议:请定向考生于4月15日前将《硕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协议》(附件二)一式两份寄(送)至研招办,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审查表》(附件一)(不转档案)。
四、录取通知:最终录取名单及录取通知将于5月中旬网上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省招办通知为准)。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
西安外国语大学73号信箱(研招办)
地址: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教学楼G区212室
咨询电话:029-85319671、029-85319238
传真:029-85319238
电子邮箱:yzb@xisu.edu.cn
邮编:710128
纪检电话:029—85319173
纪检电子邮箱:jwbxf@xisu.edu.cn
附件一:西安外国语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审查表.xls
附件二:硕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协议.docx
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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