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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组织工作
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集体决策,制定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制定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审核录取名单。
二、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
1、分数线
(1)基础医学(1001):政治、英语≥40分、专业课≥180分,总分≥295分;
(2)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政治、英语≥50分、专业课≥180分,总分≥315分;其中临床检验诊断学(100208):政治、英语≥50分、专业课≥180分,总分≥340分;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0215):政治、英语≥50分、专业课≥180分,总分≥330分。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政治、英语≥40分、专业课≥180分,总分≥295分;
(4)护理专业学位(1054):政治≥40分、英语≥50分、专业课≥180分,总分≥300分;
(5)药学专业学位(1055):政治、英语≥40分、专业课≥180分,总分≥295分;
(6)“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合格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00分。
2、招生计划:
(1)基础医学(1001):18人;
(2)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12人;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41人;
(4)护理专业学位(1054):7人;
(5)药学专业学位(1055):8人;
(6)“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人。
3、所有初试分数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均有资格复试,复试名单待调剂生源名单确定稍一并公布;
4、调剂原则及分数线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初试分数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基础医学,请填写《湖北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志愿申报表》(附件1);
(2)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的分数线:
基础医学(1001):医学相关专业且初试分数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初试分数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
药学专业学位(1055):药学相关专业且初试分数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合格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00分。
(3)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三、复试时间与复试地点
3月30日-4月1日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时通知。
1、缴纳复试费(时间:3月29日8:00-11:30)
复试费100元,交至学校计财处(地点:科教楼304)。
2、资格审查:(时间:3月29日14:30-16:30)
地点: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处招就科(地点:科教楼1614室)
提交材料: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往届毕业生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上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必须交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入学时再交验;④政治思想审查表(附件2);应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审查表须由现就读学校证明;往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审查表须由现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证明;⑤近期一寸照片2张;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审核《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⑦出示缴纳复试费的发票。
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复试。
2、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心理素质、人格和性格,采取网络测评的方式,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同等条件下,心理素质好的学生优先录取。(时间:3月29日16:30-17:30)
4、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英语能力测试、专业技能考试、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在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
(1)专业课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
考试时间为40分钟,满分为100分。专业课笔试由我校自行命题、阅卷。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和基础医学的考生:考试范围为基础医学中的生理学、生物化学和病理学,临床医学中的诊断学和外科学总论。要求考生系统掌握上述医学学科中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核范围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和诊断学基本知识点。
护理专业的考生:护理综合。
药学专业的考试:药学综合。
(2)英语能力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0%
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综合能力,总分100分。
包括:听力、口语、阅读、翻译与写作能力。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笔试时间120分钟(含听力测试),满分80分;口语测试每位考生5分钟,满分20分;
(3)专业技能考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和药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实验操作水平(具体由基础医学学科根据生源情况拟定)。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参加临床技能考试,临床技能考试内容共涉及15个左右临床技能操作项目(洗手、穿脱手术衣、消毒、铺巾、切开缝合、换药和体格检查等);
护理的考生:主要考核护理基本操作技能。
(4)综合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0%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态度、思维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考官由招生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根据专业分组进行。面试方式是考官提问、考生现场回答的形式进行。综合面试结果采用议定的方式,由主持人征求全体考官建议,分别给出建议成绩:优先录取、录取和待定三类成绩。
面试分组情况:
①基础医学组;②护理组;③药学组;
④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组;
⑤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组;
复试前,考官和考生的手机由工作人员统一进行保管,考试结束时,由工作人员统一归还给考生。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面试考试过程中,学生统一在候考室集中。
四、成绩核算
在学生的总评成绩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总成绩×40%。
复试结束后,校研究生处征求学生报考意向,结合考生总评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根据学生志愿和导师意向,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五、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1、3月20日公布复试方案,随后陆续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2、综合成绩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小组后,在湖北医药学院校园网上公示录取结果。
六、学费标准及奖助金体系
学生学费标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金的发放均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基础医学专业的学生除了每年享受与学费等额的学业奖学金外,还有条件享受其它各类奖助金;其他专业的学生按复试总成绩确定获得第一年学业奖学金的人数,第二年之后按学校有关文件实行学业奖学金评审。
七、复试的监督和申述渠道
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监督与复议制度,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招生录取信息,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并在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的举报和申诉,对举报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举报电话:0719-8878051;0719-8891077(纪委)
八、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处;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联系电话:0719-887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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