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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院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文件精神、湖北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和湖北民族学院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人员资格
1、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B区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学术型)。
2、我院今年原则上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
二、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专业课笔试科目测试
3、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测试)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测试
5、体检
三、复试程序
1、缴费
考生到行政楼二楼财务处缴纳复试费100元。
2、资格审查
考生持收费凭证到行政楼105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现场认证生成的考生信息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学籍证明、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毕业证及学位证入学时再审验。
(4)以“双少”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委托(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填写、盖章(资格审查时上交)。
(5)在职考生须在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录取培养协议》,认真阅读并签字后资格审查时上交。
(6)考生应上交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政审表并填写完成后在思想道德考察时上交到所报考学院。
3、考试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到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科建设科报到,根据时间安排参加相应复试。
4、体检
复试期间内考生可自行安排时间,按体检要求(早上空腹)到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60元/人,由考生体检时直接缴至附属民大医院体检中心)。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时间安排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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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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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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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08:3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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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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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办(行政楼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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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10: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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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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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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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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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面试、英语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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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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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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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生物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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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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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25日08: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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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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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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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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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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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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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调剂考生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统一安排确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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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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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办(行政楼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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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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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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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面试、英语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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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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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生物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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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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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历考生加试《食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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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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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历考生加试《食品营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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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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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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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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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考虑到调剂过程需要一定时间,我院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两次组织面试。
1、思想政治品德: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综合素质面试: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测试,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提问相结合等形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英语测试(口语、听力和专业文献阅读)在综合素质面试中进行,英语测试100分。
3、专业课笔试科目:《生物化学》,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4、“林特食品加工与开发”方向同等学力加试科目2门(《食品分析》、《食品营养学》),每门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要求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林特食品加工与开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专业外语能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诚信意识;
(3)本学科(林特食品加工与开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4)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5)人文素养;
(6)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成绩及录取
1、复试总成绩=专业英语复试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2、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5、复试成绩将在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和湖北民族学院研究生处网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6、按1:1.2比例,实行差额复试。
7、复试结束后,根据复试情况确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严格执行《湖北民族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关于复试工作的相关要求。
2、招生咨询电话: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402750502。监督及申诉渠道:0718-8439741。
湖北民族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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