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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7]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的招生规模,确定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原则
1.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为准,我院不再进行二次划线,实行差额选拔录取。
二、招生计划
目前学校下达我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已(拟)录取情况如下:
学生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推免人数
|
一志愿上线数
|
本次招生人数
|
备注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080200
|
机械工程
|
144
|
59
|
182
|
85
|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0802Z1
|
机械工程(工业工程)
|
14
|
3
|
11
|
11
|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85201
|
机械工程领域
|
97
|
30
|
203
|
67
|
强军计划1人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85236
|
工业工程领域
|
19
|
12
|
17
|
7
|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85240
|
物流工程领域
|
32
|
8
|
80
|
24
|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3
|
3
|
0
|
0
|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
085201
|
机械工程领域
|
23
|
1
|
23
|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
085236
|
工业工程领域
|
6
|
6
|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080200
|
机械工程
|
1
|
2
|
1
|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085201
|
机械工程领域
|
2
|
4
|
2
|
||
合计
|
341
|
115
|
500
|
226
|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精神,成立我院2017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复试工作。
组长:王勇勤
副组长:唐倩
成员:陈晓慧、樊玮、陶桂宝、任亨斌、汤宝平
电话:023-65106174
三、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规定材料(详见重庆大学研招网通知)于2017年3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到重庆大学制造研究所(重庆大学A区风雨操场旁)1楼大厅报到并参加我院资格审查。
2、复试内容
复试分综合笔试(含外语笔试和外语听力)和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两个阶段。
综合笔试满分为250分,150分及以上为合格。综合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下午18:30~21:30,具体地点及分组名单报到时见复试安排。
综合面试满分为150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时间为2017年3月18日上午9:00开始,参加综合面试的考生名单、分组情况及面试地点于2017年3月17日下午16:30在重庆大学制造所(重庆大学A区风雨操场旁)1楼大厅张榜公布。
3、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满分100分/门。
4、收费
复试费150元/人。加试考生另收加试费100元/人。
5、其他说明
参加“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6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获得优秀夏令营营员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研究生并达到学校该专业分数线,免复试。
6、体检
参照重庆大学研招网相关通知执行。
四、录取细则
1、成绩计算
将考生的初始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复试综合笔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5%+复试总成绩/4×45%
2、不合格标准
复试综合笔试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两门加试科目中任一门科目不及格(低于60分)者,均不予录取。
3、录取办法
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分专业、分类型进行排序录取。于2017年3月19日下午15:00在学院官网上公示复试结果。
4、奖助金
根据我校相关规定,我院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分A(占50%)、B(占40%) 、C(占10%)三个等级,按照复试后的最终成绩确定;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将根据其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按照学校和学院的相关文件执行。
五、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106174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7〕8号)”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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