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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材料物理与化学”博士点、“材料科学与工程”硕士点等学科平台,“低维材料及其应用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材料科学与工程”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实验室等实验平台。师资力量雄厚,拥有“材料与器件”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长江学者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第二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教育部跨(新)世纪人才4人、湖南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5人。
湘潭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今年接收“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类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的考研调剂生,且拥有数量客观的公费生名额,热忱欢迎考生联系调剂事宜。
一、调剂政策:
1、符合教育部2010年调剂政策和湘潭大学报考条件(可见湘潭大学2010年硕士招生目录)。
2、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达到2010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 A 类地区)。
3、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必须相同,业务课科目相近)。
4、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根据教育部政策执行。
二、调剂程序:
1、在国家分数线未下达之前,有调剂愿望的考生请发Email给王金斌教授进行预约登记,王金斌教授收到邮件将立即给出回复。
2、 待国家复试分数线出来后,我们将反馈考生是否具有复试资格。所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必须 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http://yz.chsi.com.cn/ ),并按照相关提示填写调剂志愿,申请调剂到我校。
3、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并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特别提示:只有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填写了调剂志愿并在网上收到我校复试通知书的方可调剂)。 【 复试内容 见 《湘潭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点击下载)】。请考生随时关注 湘潭大学研究生处主页 ( http://yjsc.xtu.edu.cn/ ) 上的调剂信息和复试通知。
三、 2010 年硕士研究生相关招生政策
1、 乙等奖学金:免学费;丙等奖学金:交学费3500元/年;自费生:交学费7000/年。
2 、 助研岗位助学金标准为 2400 元 / 年。
3 、在校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可获得不同程度资助。
4 、为奖励成绩科研等方面的优秀研究生,我校设立了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研究生校长奖、研究生学术活动奖、研究生文体活动奖及研究生社会活动奖等。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湘潭大学材料与光电物理学院 王金斌 教授
E-mail:jbwang@xtu.edu.cn
电话:0731-5829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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