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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6〕8号)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研究生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总体要求
“骨干计划”招生是我校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考试和招生工作严格执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博士年度招生文件。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招收“骨干计划”研究生,报考条件、报考程序和学费标准均按照我校2017年研究生(硕士和博士)招生简章公布的执行。报考并被我校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的,必须全脱产在我校两个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校区和闵行校区)学习并完成学业。请报考在职攻读的考生先弄清楚是否能全脱产来我校学习!
招生计划根据教民厅〔2016〕8号文公布省市计划执行。根据各省市“骨干计划”招生计划在该省市上线人数内按照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根据教民厅〔2016〕8号文“招生专业和学位类型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精神,我校2017年少干计划招生复试名单按照如下原则确定:
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如果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按照以下优先顺序1:1确定复试名单:达到国家A线的考生优先,理工科优先,专业学位优先、学科均衡优先(即复试名单尽可能平均分配在不同的学科门类或者一级学科中并且应用型专业优先)、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优先、少数民族考生优先、成绩优先。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
被我校录取的“骨干计划”考生一律按协议派遣回定向省市或定向单位,我校仅负责培养,一律不介入考生跟定向单位的人事关系事宜。请考生报考我校时务必考虑清楚!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骨干计划各省市招生计划如下:
内蒙古5,黑龙江2,广西4,贵州4,云南2,西藏5,甘肃2,青海2,宁夏4,新疆6,新疆兵团3,其他3(用于招收下面“三、生源范围”中的“2、”中人员),计划共计42人。
我校“骨干计划”中可录取的汉族考生总数不能超过4个,在确定复试名单时,同等情况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于汉族考生,请汉族考生报考时注意(汉族考生范围请参照“三、生源范围”)。
三、生源范围
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
请广大考生报考前仔细看清楚我校是否在考生生源省市招生。
四、资格审查
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资格审查责任主体,考生应该主动联系本人原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厅负责相关部门(具体可参看《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经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同意考生报考此专项计划后,签署《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考生或所属原单位可复印留存作备用。
如考生为在职人员,则还需所属原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
五、其他说明
1、报考点选择:骨干计划报考点选择同普通考生,考生应查阅我校2017年招生简章,按照简章要求进行报名。
2、领取校验码:考生持一份签署完成的《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至自行选定的报考点所在的省级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留下登记表(原件),领取网上报名用的“校验码”。务请考生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尽早领取“校验码”,以免影响网上报名。
选择我校考点(代码3111)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和《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至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领取报名校验码。
3、网上报名:考生在10月10日至10月31日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并需使用“校验码”,“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按签署的考生登记表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文字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按该公章部门所在地填写。
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按照报考点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4、寄送登记表:现场确认后,考生即寄送一份《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地址:200241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特别注意:《登记表》一律以邮局挂号信或者EMS寄送!如果一定要以非邮局系统快递寄送,请选择顺丰)。
5、参加考试:考生于12月24-25日至报名点安排的地点参加初试。复试日期和办法另行通告,大约在三月下旬至四月初。
6、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招生简章、报名办法等信息,均会公布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请考生报考前仔细研读。
7、我校2017年各专业学费标准(全日制、非全日制)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六、联系办法
联系单位: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校办公楼313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联系电话:021-54344721
工作时间:8:00-11:3013:00-16:30
网站地址:http://www.yjszs.ecnu.edu.cn
微博网址:http://weibo.com/ecnuyjsy
微信:华东师大研招(ECNUyjs)
二维码地址:http://zsxx.yjsy.ecnu.edu.cn/images/ecnuyzwx.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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