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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为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报考2017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报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不予确认。
2、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系统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3、考生要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山西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要求选择报考点,凡是未按照公告要求选择报考点的,不予现场确认。
二、网上报名:
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报名。
三、报名点的选择:
本报考点只接受:1、太原市范围内未设考点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审计硕士等考试科目为两科的全省范围内未设考点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3、工作单位(需与用人单位签定正式劳动合同,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或户籍在太原市范围内的其他考生报考。未按以上要求选择报考点的不予现场确认。
四、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山西省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按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考点以及报考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再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并牢记个人的“报名号”和“密码”,避免出现不能现场确认和不能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等情况发生。
5、研招网实行实名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有效用户,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重要信息要慎重选择,一旦生成报名号后则不可以修改。报名成功后,如发现确实需要修改信息,请使用已成功报名的账号登录,点击“新增报名信息”填报新的志愿。现场确认时,确认正确的报名信息即可。原有报名信息所对应的报名号现场不确认则自动作废。
五、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10日,逾期不再补办。请考生于2016年11月6日前及时查看我中心《2017年现场确认公告》并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确认。
六、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省对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规定:
1、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 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七、考生注意事项: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部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考试期间,只限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请考生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联系电话:0351-318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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