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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新疆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传统和优良学风的多科性农业大学,专业涵盖农、理、工、经、管、文、法七大学科门类,是自治区重点建设大学。我校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为做好2017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人数详见《新疆农业大学2017年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该目录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可查(http://yjsc.xjau.edu.cn)。
二、接收条件
(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思想品德优良。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行为;
(五)获得以下荣誉或具有以下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收:
1.获得校级以上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者;
2.取得权威专业技能认证机构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者;
3.在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4.其他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学术专长或证明材料。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校外申请人须于10月1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并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
(一)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新疆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登记表》(见附件)。
(三)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CET成绩单复印件;民考民的推免生须另行提交MHK成绩单复印件;
(四)学术论文、出版物、科研及发明成果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
本校申请人已交材料无需重复提供,仅需填写《新疆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登记表》交至报考学院即可。
申请者应提交真实、准确和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所要求的复印件,原件须在复试时交验。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及录取
(一)申请人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查看复试通知,按通知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推免研究生复试。
(二)复试并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公示(学生登录后查看)有效。
(三)复试通过的考生要及时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接收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未接收并未提出书面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考。
五、奖励资助
届时见我校公布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办法”。
六、管理与监督
我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工作,各学院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推免生的选拔推荐和接收工作。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一)政治上有严重错误言论或行为,道德败坏;
(二)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三)在研究生入学前违纪、违法受到处分;
(四)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或未获得学士学位。
七、咨询与申述
咨询部门:研招办,联系电话:0991-8762140
申述部门: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991-8763637
纪检委(监察室),联系电话:0991-876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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