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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招生代码:49010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合在各级政府部门、党政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及各类非政府公共部门工作,胜任中高层次综合性管理工作的务实型、复合型专门管理人才。
二、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三、报名方法
2011年专业学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三个阶段的整个报名流程,缺一则报考无效。
第一步: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所有报考者须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可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提醒考生注意:1、须认真仔细核对本人填写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时间字段,如果错误填写导致不满足报考条件,即使参加考试也将无法录取。2、在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现场确认点为“上海财经大学”,否则该考点无法获得考生的网报信息,影响考生正常报名参加全国联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二步:现场确认及缴费
现场确认:
成功完成网上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7月16日-18日到上海财经大学现场报名点(中山北一路369号,大礼堂附楼)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网报编号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通过专用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同时现场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收表处存档。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同时,考生领取2011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遵守。
提醒考生注意:1、2011年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务必到“上海财经大学”现场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2、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规定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若在报名期间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用现有身份证件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但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签署预报名承诺书,承诺于2011年10月10日前取得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预报名无效,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缴费:
1、现场缴费:全国联考报考费240元(在上海财经大学现场确认时缴纳)
2、网上缴费:我校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报考费
考生须于2011年7月21日至29日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网上报名——在职联考,进行网上缴纳我校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报考费:公共管理硕士80元。
提醒考生注意:若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则不能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
第三步:资格审查
1、资格自审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资格审查
2011年我校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审查安排在综合面试前进行。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在综合面试前,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自行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需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填写的各项内容,由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然后,考生需携此《资格审查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具体时间、地点以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上的相关通知为准)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我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特别注意事项:
1、以上三个阶段的报名流程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履行并完成,缺一则报考无效。
2、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考生务必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到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考生务必牢记本人的网报编号。
4、全国联考报考费需以现金方式在现场确认时缴纳;我校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报考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缴纳。
四、考试科目及方式
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全国联考,考试科目: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3门。考试时间及考试大纲如下表,具体考试地点等注意事项,考生可于2011年10月15日起从学位网自行下载准考证并仔细阅读(http://www.chinadegrees.cn)。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大纲 |
综合知识 | 10月29日8:30-11:30 |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
英语 | 10月29日14:30-17:00 |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公共管理基础 | 10月30日8:30-11:30 |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一律不予录取。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2011年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录取限额为100人。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
公共管理硕士(MPA)生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研究生所在单位承担。研究生以在职学习(主要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为主,集中授课。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及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把握公共管理学科前沿,密切结合公共管理实践,强调案例教学,注重实际操作和管理能力的培养。上课地点在上海交大校内。
学位论文紧密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践。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公共管理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与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并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发的学位证书。学制一般为2.5年(含课程学习、论文工作和论文答辩的培养全过程)。学费共计3.8万元,按学年收。
七、咨询和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陈瑞球楼339室
邮编:200240电话:(021)62821069,34206123
传真:(021)34206841
E-mail:kpzhang@sjtu.edu.cn huang_xy@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MPA教育中心
地址: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新建楼2005室,邮编:200030
电话:(021)62932970,62933304
传真:(021)32260843
E-mail:zqli@s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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