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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音乐学院2017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艺术创作、表演等实践能力,具有良好艺术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方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习年限
脱产学习,学制三年。
四、招生专业
音乐(专业方向:作曲、视唱练耳、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舞蹈(专业方向: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戏剧(专业方向:戏剧影视表演)
五、招生计划
(一)教育部还未下达2017年招生计划,请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二)我院每个专业方向的招生总数上限,为本专业方向的导师数×3,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招收研究生不超过3名。
六、报名日期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7年艺术硕士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考试科目及代码
音乐135101;戏剧135102;舞蹈135106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俄语202、日语203);
专业课611;专业基础课512。
(4)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上一年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被查出作弊的考生,按照《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纪考生处理决定书》意见执行。
(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办理。
2.现场确认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天津音乐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所有考生均须到天津音乐学院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纳专业考试费用和照相)。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报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将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生资格审查
按有关规定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九、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1.初试:
(1)考试时间、地点: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考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2016年12月24日进行考试,其他各科考试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请在我院校园网上查询,所有考试均在我院进行;
(2)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院命题,详细考试内容以简章附件二公布内容为准。
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
2.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按教育部统一时间安排,考试在本院进行;
(2)复试条件:我院根据教育部对考生的分数要求和专业成绩,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3)复试考试科目:以简章附件二公布内容为准;
(4)同专业方向中研究小方向的调整:复试考试时,根据师生比例、指标名额、考生分数等状况,允许同专业方向中研究小方向的调整,但考生必须参加所转报方向的复试考试(相关基础课程及面试)。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并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乐器种类不限,学院不负责安排伴奏人员);
2.专业考试时请带本人创作作品、论著或音乐会节目单等,供评委参阅;
3.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携带准考证到我院了解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
4.专业及文化考试均在我院进行,考生一律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十、录取
均衡各科成绩择优录取,由本院发给录取通知书。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1.在复试、录取阶段,学院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2.公示拟录取名单的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十二、几项规定
1.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期报到,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出示原单位证明向我院研究生处请假,无故两周不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政审,业务、健康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学籍,经查实确系徇私舞弊,何时查出何时取消其学籍;
3.在健康复查中,如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经医疗单位诊断短期内可以治愈的,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疗养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下学年开学前,经县以上医院和我院校医室复查证明确已痊愈者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5.学习期间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习成绩突出者,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天津音乐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
附件一: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方向目录
一、音乐
1.作曲、电脑作曲
2.视唱练耳
3.音乐表演
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现代音乐
4.音乐教育
声乐演唱教学、钢琴演奏教学、合唱指挥、音乐教学法
二、舞蹈
1.舞蹈编导
2.舞蹈表演
三、戏剧
戏剧影视表演
附件二:不同研究方向的专业考试项目说明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内容
音乐
一、作曲、电脑作曲研究方向
1.初试:
(1)专业课:作曲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2.复试:
(1)配器、作品分析
(2)面试(含乐器演奏等)
(3)外语听力
二、视唱练耳研究方向
1.初试:
(1)专业课:
a.听写:单声部旋律、二声部旋律、三声部旋律、四声部和声连接、节奏听写各一条(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b.视唱:单声部弹唱、二声部弹唱、三声部弹唱各一条(每人60分钟,含30分钟准备、30分钟考试)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2.复试:
(1)和声、作品分析
(2)面试(含a.自选艺术歌曲一首b.四声部节奏读谱)
(3)外语听力
备注:复试面试每位考生有20分钟准备时间。
三、音乐表演研究方向
(一)声乐演唱艺术方向
1.初试
(1)专业课(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美声演唱:演唱中国歌曲一首、外国作品两首(原文演唱;德、意、法、俄、英任选两种)
b.民族声乐:演唱中国作品三首(古曲一首、中国二十世纪30、40年代艺术歌曲一首、中国民族歌剧选段一首)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2.复试
(1)专业主科(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美声演唱:演唱中国歌曲两首(其中一首是中国二十世纪20年代至50年代的艺术歌曲)、外国作品两首(原文演唱),共四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外语语种可有一首与初试重复)
b.民族声乐:演唱中国作品三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传统民歌一首或改编民歌一首、戏曲或曲艺风格的歌曲、创作歌曲各一首)
(2)作品分析
(3)面试:视谱演唱、外语朗读(不包括民声专业)
(4)外语听力
(二)中国乐器演奏艺术方向
1.初试
(1)专业课:中型以上不同风格作品三首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和民族民间音乐任选一项
2.复试
(1)专业主科:中型以上不同风格作品两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2)作品分析
(3)面试(含视奏;演唱一首民歌或戏曲、说唱)
(4)外语听力
(三)管弦乐器演奏艺术方向
1.初试
(1)专业课(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弦乐:
(a)小提琴:Ⅰ.自选巴赫g小调、a小调、C大调无伴奏奏鸣曲同一奏鸣曲中慢、快各一乐章或第二组曲的《恰空》;Ⅱ.自选不同性质的练习曲两首(至少一首为帕格尼尼);Ⅲ.自选莫扎特第一至第五小提琴协奏曲第一乐章(含华彩)
备注:初试曲目一律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练习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b)中提琴:Ⅰ.自选两首不同性质的练习曲;Ⅱ.自选巴赫无伴奏组曲(BWV1007—1012)同一组曲中的前奏曲与慢板舞曲各一首,或其他无伴奏奏鸣曲的快、慢各一乐章;Ⅲ.自选中小乐曲一首
备注:初试曲目一律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练习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c)大提琴:Ⅰ.从《皮阿蒂12首随想曲》中自选练习曲一首;Ⅱ.从巴赫大提琴无伴奏第三、四、五、六组曲中自选前奏曲与萨拉班德舞曲各一首;Ⅲ.奏鸣曲一首,自选快、慢各一乐章。
备注:初试曲目一律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练习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d)低音提琴:Ⅰ.练习曲一首(施托赫57首程度以上);Ⅱ.任选六首巴赫大提琴组曲中的前奏曲一首;Ⅲ.古典奏鸣曲一首,自选快、慢各一乐章。
备注:初试曲目一律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练习曲,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b.管乐
(a)木管(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Ⅰ.技巧性练习曲一首;Ⅱ.古典、巴洛克时期协奏曲或奏鸣曲一首;Ⅲ.浪漫时期大、中型乐曲一首。
备注:初试曲目一律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练习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b)铜管(小号、长号)
Ⅰ.技巧性练习曲一首;Ⅱ.古典、巴洛克时期协奏曲或奏鸣曲一首;Ⅲ.浪漫时期大、中型乐曲一首。
备注:初试曲目一律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练习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c)西洋打击乐
Ⅰ.小军鼓:自选高等小军鼓乐曲一首(相当于《德勒克留斯12首练习曲》程度);
Ⅱ.定音鼓:自选高等定音鼓乐曲一首(相当于《卡特组曲》程度);
Ⅲ.马林巴:选自巴赫作品一首;自选近现代作曲家作品一首;
IV.自选组合打击乐作品一首。
备注:乐器马林巴演奏需要背谱完成。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2.复试
(1)专业主科(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弦乐:
(a)小提琴:Ⅰ.自选技巧性乐曲一首Ⅱ.自选一首浪漫时期以后协奏曲中的第一或第二、三乐章;Ⅲ.自选一首贝多芬创作年代以后小提琴与钢琴奏鸣曲中的一个乐章。
备注:复试曲目除奏鸣曲外全部要求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b)中提琴:Ⅰ.自选一首中提琴与钢琴奏鸣曲中的第一乐章;Ⅱ.自选一首中提琴协奏曲中的第一或第二、三乐章。
备注:复试曲目除奏鸣曲外全部要求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c)大提琴:Ⅰ.技巧性乐曲一首;Ⅱ.协奏曲一首。
备注:复试曲目除奏鸣曲外全部要求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d)低音提琴:Ⅰ.技巧性乐曲一首;Ⅱ.协奏曲一首。
备注:复试曲目除奏鸣曲外全部要求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b.管乐:
(a)木管(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Ⅰ.近现代协奏曲或奏鸣曲一首;Ⅱ.无伴奏作品一首。
备注:可看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b)铜管(小号,长号):Ⅰ.近现代协奏曲或奏鸣曲一首;Ⅱ.无伴奏作品一首。
备注:可看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c)西洋打击乐:Ⅰ.小军鼓:自选高等小军鼓乐曲一首(要求演奏与初试风格不同的作品)。Ⅱ.定音鼓:自选高等定音鼓乐曲一首(不能重复演奏初试作品);III.马林巴:自选近现代作曲家作品一首(不能重复演奏初试作品,要求背谱演奏)。
(2)作品分析
(3)面试(含视奏)
(4)外语听力
(四)键盘乐器演奏艺术方向
1.初试
(1)专业课(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钢琴:两首不同作曲家的练习曲,自选下列作曲家奏鸣曲快板乐章(克列门蒂、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巴赫平均律钢琴曲集一首,自选中外乐曲一首
b.手风琴:巴赫平均律一首、乐曲两首(其中含一首多乐章作品)
c.双排键:即兴一首,自编曲一首,自选曲一首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2.复试
(1)专业主科(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钢琴:两位作曲家的乐曲各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b.手风琴:斯卡拉蒂奏鸣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c.双排键:复调乐曲一首,自选曲一首
(2)作品分析
(3)面试(含视奏)
(4)外语听力
(五)现代音乐方向
1.初试
(1)专业课(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声乐演唱:中、大型作品三首(含有中外文不同语种、风格)
b.器乐演奏:中、高级练习曲一首,不同风格的中、大型作品两首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2.复试
(1)专业主科(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声乐演唱:中、大型作品各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中外文歌曲各一首)
b.器乐演奏:中、大型作品各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2)作品分析
(3)面试(含视奏、视唱)
(4)外语听力
四、音乐教育方向
1.初试:
(1)专业课
①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声乐演唱教学:中外歌曲三首(背谱演唱;自带伴奏)
b.钢琴演奏教学:练习曲、复调、乐曲各一首(背谱演奏)
c.合唱指挥:中外合唱作品各一首(背谱指挥;八人以下合唱队或两架钢琴;提供总谱十份);混声四部合唱总谱弹奏一首(抽签)
d.音乐教学法:视唱、多声部弹唱、和声听辨
②音乐教育学、音乐教育心理学任选一项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2.复试:
(1)综合技能: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声乐演唱、合唱指挥(自选其中非主项方向的技能一项,表演一首,不可与初试“专业基本技能”中的选项重复)
(2)专业基本能力
a.钢琴演奏教学:新谱视奏(抽签)、答辩
b.声乐演唱教学:新谱视唱(抽签)、答辩
c.合唱与指挥:视唱练耳、答辩
d.音乐教学法:教学法展示(15分钟)
(3)作品分析
(4)外语听力
舞蹈
一、舞蹈编导方向
1.初试
(1)专业课:编导(音乐即兴编舞、命题编舞)
(2)专业基础课:中国舞蹈史或西方舞蹈史任选一项
2.复试
(1)舞蹈音乐分析、舞蹈作品分析
(2)面试(含不少于3分钟的舞蹈剧目展示)
(3)外语听力
二、舞蹈表演方向
1.初试
(1)专业课:舞蹈表演(剧目表演、含技术技巧的风格性组合)
(2)专业基础课:中国舞蹈史和西方舞蹈史任选一项
2.复试
(1)舞蹈作品分析、舞蹈基础知识
(2)面试(含舞蹈即兴表演)
(3)外语听力
戏剧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1.初试
(1)业务课一:现场朗诵(从小说、诗歌、寓言、散文、中外戏剧独、对白五种体裁中任意选择一篇)
(2)专业课二:综合理论基础(笔试)
2.复试
(1)专业主科
a.编讲故事与即兴小品(现场抽题)
b.现场朗诵:中外戏剧独对白任选一篇
(2)作品分析
(3)面试
(4)外语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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