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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我校法学院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章程如下:
一、基本录取条件
1.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所在学校为“985工程”院校;或所在学校为“211工程”院校,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10%;或2012年学科排名前20%学科中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且国家英语六级达到425分。满足上述条件者,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或在正式刊物已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优先接收。
5.法学本科毕业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法学硕士专业和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本学制为两年;非法学本科毕业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制为三年。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在9月26日前将如下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到fxjw@xjtu.edu.cn:
个人简历、本科期间成绩单(加盖公章,含专业总人数及专业成绩排名)、具有本校推免资格的相关证明、大学生英语四六级或其他英文等级证书,本科期间发表论文、各类获奖证书及社会实践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我院将根据收到申请人提交材料的情况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前和“推免服务系统”关闭前分批次进行复试安排,请具有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尽快将上述相关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三、注册报名
1.注册、提交基本信息:凡申请攻读我校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应按教育部通知的时间段,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上传本人照片;
2.报名:基本信息提交成功后,方可进入报名界面,按要求填报其它信息,在附加材料中上传本人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扫描件或照片)等附件,并填写获奖、发表论文、社会实践评价等证明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信息,也可填报导师信息;
3.申请者应对上述报考信息仔细核对,一经提交,将无法更改;
4.推免生在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未缴费视为报名无效。
四、复试考核
复试由学院组织安排。学院将会根据收到的学生申请材料的情况分批进行复试,复试考核通过的考生须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全部报名、录取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申请。
五、预录取与正式录取
1.学院在录取名额范围内向复试通过者发送预录取通知,请申请人关注“推免服务系统”;
2.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接收预录取,一旦接收预录取,即被我校正式录取为2017年研究生,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六、新生奖学金
我校为推免研究生设立“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覆盖面100%,该奖学金与其它奖学金均可兼得。新生奖学金按相应规定评定发放,具体见西交研[2014]87号文件。
七、其它事项
1.已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本科就业计划,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
2.已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如在2017年7月3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的,一经发现查实,学校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学籍,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
4.体检不符合规定条件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相关的体检要求请留意我校研招网(http://yz.xjtu.edu.cn)上的具体通知;
5.录取结果由各学院及时通知本人,学校将于2017年6月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八、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咸宁路28号西安交大法学院尚老师,710049
电话:029-82668124
QQ号码:304493636
网址:http://fxy.xjtu.edu.cn/
信箱:fxjw@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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