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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接收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4.来自高水平院校。
二、接收专业、人数
专业、人数等详情请查阅《四川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即日起至2016年9月20日,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把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拟推免专业、拟推免方向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511124738@qq.com或者chendongscu@126.com。
2.在收到邮件并获悉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学院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后,请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相关的复试安排。
3.考生需交验以下电子版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成绩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以上材料交验可以与复试同时进行。
4.9月28起,获得推免生资格申请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及时点击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
四、奖助学金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http://gs.scu.edu.cn/newDetail.aspx?ID=1951)。
五、咨询、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8-85410020,85412160.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cu.edu.cn/
六、举报受理渠道
中共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28-85412025。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拟录取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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