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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其中MPA和MBA学制为2.5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
三、招生名额
2017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学位研究生871名、专业学位研究生954名,其中含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252名。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以专业学位为主,实际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招生专业目录、学位点介绍、考试大纲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说明:第三位是“5”的专业代码,所代表的是专业学位。0352社会工作硕士,0451教育硕士,0452体育硕士,0453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4应用心理硕士,0551翻译硕士,0852工程硕士,0951农业推广硕士,1251工商管理硕士(MBA),1252公共管理硕士(MPA),1351艺术硕士。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需提供所报考专业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以及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需要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MBA)、公共管理硕士(125200,MPA)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的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我校MPA根据培养方向在不同学院招生)
6.满足招生专业所列特殊要求。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入伍批准书编号)、退役(退出现役证编号)等相关信息。
(三)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接收本校以及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免生可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进行注册、查看我校接收推免生章程;9月28日至10月8日,推免生可通过该系统报名,我校将于10月9日—14日集中组织复试并发布待录取通知。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内容详见《浙江师范大学关于2017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http://yzw.zjnu.edu.cn/show.aspx?id=1013&cid=59)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政策要求及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严肃处理。
(3)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填报调剂志愿。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5)考生请务必认真填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以确保复试录取阶段能保持联系。
(二)现场确认
1.时间
2016年11月12日前,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当地的省级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拍照。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请以意向报考点的网报公告为准,网报公告查询地址:http://yz.chsi.cn/sswbgg/。如有其他非常规情况或对报考点的选择有疑问,可咨询意向选择考点或者报考单位,切忌自我臆断,以免后期无法办理现场确认,甚至无法参加考试。
2.注意事项
(1)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考试
(一)初试
1.考生于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4.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二)复试(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参加)
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招网最新信息(http://yzw.zjnu.edu.cn)。
1.复试时间:2017年3-4月份。
2.复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3.复试包括综合复试加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复试采取专业知识综合笔试+专业面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部分。
5.复试前对考生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3.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组织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本科、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如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推免生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费和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详见:根据国家文件规定所有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各专业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核定为准,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2.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奖助政策网址:http://yjsb.zjnu.edu.cn/show.aspx?id=281&cid=194)
九、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相关说明和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三)参考书目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
(四)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
(五)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六)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以下网址:http://yzw.zjnu.edu.cn,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直接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详细联系方式见:http://yzw.zjnu.edu.cn/show.aspx?id=1014&cid=76)
招生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345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邮编:321004
联系电话:0579-82283026,82282645;传真:0579-8228002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就业室;网址:http://yzw.zjnu.edu.cn
E-mail:yzb@zjn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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