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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成立于1950年5月,是一所历史悠久、集科研与教育为一体的国内外著名综合性研究机构,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的有机化学研究中心。
我所的科研从开展抗生素和高分子化学的研究起步,六十多年来经过几代人艰苦创业、奋力拼搏,在有机化学基础研究、有机化学交叉学科研究、工业生产关键过程和关键技术研究以及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的化学工业、特种材料、药物工业等方面均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我所先后产生了14位中国科学院院士;获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3项,二等奖17项;获授权专利660多项(其中国外专利23项),发表学术论文10400篇。我所将继承发扬老一辈科学家业已创立的光荣传统和科学精神,面向国家战略需求,面向世界科学前沿,研究解决经济增长、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中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化学问题,努力建成世界有机化学的重要研究基地、中国有机化学的研究中心和培养一流有机化学家的摇篮。我所现拥有一支学术造诣较深的导师队伍,有领军科学研究工作的一批年轻科学家。目前有中国科学院院士9人,高级专业人员260人,入选****18人,其中青年千人16人,入选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32人,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22人,在岗导师94人(含海外和沪港导师)。研究领域主要围绕解决人口与健康、资源与环境、新材料等领域的基本有机化学科学与技术问题,开展以有机化学为主导的“化学生物学、化学转化方法学、软物质创制科学”三大方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现有两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三个院重点实验室:生命有机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金属有机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有机氟化学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有机合成化学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有机功能分子合成与组装化学重点实验室。
我所拥有一流的实验条件,先进的仪器设备和创新的科研工作环境,以及有机化合物的分离分析、定性定量分析的研究和测试平台。图书馆拥有齐全的化学学科书刊,藏书40余万册、期刊600余种(其中外文书刊占80%以上),并能提供丰富的计算机化信息资源和文献检索。目前我所在学研究生450名,自1999年开始评选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我所入选10篇,自2004年开始评选的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我所入选18篇。自1989年启动的院长奖学金评选,我所共有74名研究生获优秀奖,20名获院长奖学金特别奖。
2017年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博连读研究生76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人,拟招收推荐免试生65名。同时为中国科学院化学与生物交叉研究中心、上海科技大学代招学术型研究生50名,具体招生名额均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欢迎全国各高校毕业生踊跃报考我所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习且具有学籍,毕业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非定向考生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进行硕博连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报考条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简章》。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我所各招生专业均可接受
符合该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其初试成绩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由国科大根据报名情况、初试情况并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自行划定。
(四)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单位学籍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五)我所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所有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参加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考生在报名期间因公外出,可就地上网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过期不再进行补报。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考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我所,“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均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14430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035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然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调剂录取等均需使用。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凡请他人代办的,报考点一概不予受理。
现场确认时间:以各报考点公告的时间为准。
现场确认地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选择北京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88)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国科学院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或网报时生成打印的初试报考登记表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已获得成人高校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人员确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其符合教育部规定报考条件的证件原件。所有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报考点的考生必须网上支付报名费,未进行网上缴费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现场确认时不接受补缴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报名费支付方式以当地报考点规定为准。
3.报名注意事项
(1)推荐免试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需进行现场确认,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2)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研究所的一个专业。在复试和录取阶段,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若不能被原报考单位或原专业录取时,可进行调剂。
(3)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网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国家以报考单位所在地分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线,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直辖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自治区)。中国科学院所属京内外各研究所或中国科学院大学各院系均执行一区分数线。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
(7)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8)网报和现场确认结束后,我所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审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
(9)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现场确认后的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任何修改考生信息的申请。
四、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报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统一规定并公布。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我所招生专业目录。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或我所自行组织命题。
5.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所招生部门负责通知,也可在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自主查询。
五、复试
1.复试一般由我所研究生部组织,在我所进行。
2.我所依照考生初试成绩,一般按录取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1.5左右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在复试前确定。
3.复试名单以及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在复试前通过我所网页上向考生公布。
4.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证件和报名材料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需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考核内容。
6.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加试科目至少为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确定后通知考生。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8.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9.复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研究所或院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按招生相关主管部门下达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不再进行就业派遣。非应届生的考生若录取为定向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硕士生,不能硕博连读转博。
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我所按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要求,暂不实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制度。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任何考生均不得以保留入学资格等方式延期入学。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调剂
符合教育部要求的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内调剂。具体调剂政策按教育部相关调剂规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
九、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
十、收费及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及住宿费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1.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生,硕士生8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2.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中科院、研究所设立的各类奖学金。目前,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国家计划学历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设置为六个类别,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研究所奖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
十一、硕博连读
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进行硕博连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十二、直博生
2017年我所不招收直博生。
十三、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四、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五、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查阅全校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向我所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地址:上海市零陵路345号
邮编:200032
部门: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电话:021-54925238;54925239
网址:http://www.sioc.ac.cn/
E-mail:zhaosheng@sio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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